人民检察院要求该讲师对 Phuong Hang 女士直播中的声明作出澄清。
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明确说明关于与方姮女士一起参加直播的讲师的言论“含有歪曲和诽谤性信息”的鉴定结论。
2月2日,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次决定退回案件卷宗,要求同级警方对阮方恒(52岁,大南股份公司总经理)及其同伙涉嫌利用民主自由权利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胡志明市警察局完成调查结论两天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了这一决定。调查结论维持了对被告人提出起诉的意见,并指出“没有足够依据对邓英君先生(胡志明市法学院讲师)提起刑事诉讼”。邓英君先生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与阮芳姮女士一起参与了11场关于歌手魏莺和艺术家怀灵的直播(从2021年10月到2022年3月)。
但人民检察院要求调查机关明确对全先生陈述内容的评估结论,认为部分内容存在歪曲事实、诽谤、侮辱荣誉、名誉和人格尊严等情形。
关于案件,今天律师到看守所陪同杭女士工作,但因“卷宗继续退回进一步调查”未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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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芳姮女士被捕时的照片(2022 年 3 月)。胡志明市警察局 |
2022 年 3 月,阮芳姮女士(越南和塞浦路斯国籍)因滥用社交网络影响力、在 YouTube、Facebook 和 TikTok 上组织大量包含虚假内容的直播、使用“侮辱和冒犯参与者荣誉和尊严”的语言而被捕。
在调查过程中,杭女士承认,关于这些人的信息是“凭空想象的”,是从网上获取的,并且未经核实。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些人之前曾使用过侮辱她和她丈夫黄威勇的言语和言论”。
协助韩女士进行直播的还有阮氏梅妮(40岁,韩女士的助理)、黎氏秋荷(31岁,大南股份公司职员)和黄公陈(29岁,大南股份公司通讯部部长)。
Nhi 和 Hang 女士的两名助理表示,虽然他们没有与任何人发生冲突,但因为他们是员工,并从大南旅游区老板那里领取工资,所以他们必须执行服务直播的任务。
当局认定,Hang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侵犯了人权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Hang女士扮演了主谋的角色;Nhi、Ha和Tan“积极协助”了犯罪活动。这些员工创建并管理网站,发布Hang女士直播的时间和主题;将社交媒体账户连接到互联网,为大南旅游区业主的直播搭建平台;并在个人页面上发布侮辱受害者的内容。
据调查机构称,在Hang女士直播谈论歌手Vy Oanh和艺术家Hoai Linh的事件时,现场还有两位嘉宾,分别是Dang Anh Quan医生和Nguyen Dinh Kim律师。其中,Quan先生参加了11场直播(从2021年10月到2022年3月),Kim先生参加了2场直播(从2021年10月到2021年12月)。这两位法律专家还对受害者发表了“不当”言论。
当局已要求对全某和金某的声明翻译成文本的38页文件进行鉴定,但没有足够的依据证实其中存在歪曲、诽谤和严重冒犯个人名誉、荣誉和尊严的内容。
他们所说的内容根据《网络安全法》、《新闻法》、《出版法》以及信息通信领域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个人秘密、家庭秘密和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