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富翁”夫妇陷入法律纠纷

October 27, 2016 07:22

董事阮国达和他的妻子通过虚拟销售,骗取了银行巨额资金,收入高达1.6万亿越南盾。

10月26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阮国达(1976年生,河内市朔山县人)、阮氏红绒(1977年生)及其同伙提起公诉,罪名包括滥用职权侵占财产、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违反信贷机构贷款管理规定等。

根据起诉书,2003年,Dat先生成立了鸿庄有限公司(Hong Trang Company Limited),担任董事。Dat先生的妻子Nhung女士担任会计。五年后,被告Nhung女士成立了梁寿公司(Luong Tho Company),从事钢铁产品贸易。

Các bị cáo tại tòa.
被告人在法庭上。

Dat和Nhung利用Luong Tho和Hong Trang两家公司的法人身份相互签订钢材采购合同,进行资金往来,制造了大量现金流,并通过BIDV西河内分行的银行账户进行大额销售。因此,Hong Trang公司2009年的营收为2000亿越南盾,2010年的营收为1.6万亿越南盾。

通过虚拟销售,鸿昌公司被银行信用委员会评为AA级,在与银行签订信贷合同和担保合同时享受优惠政策,抵押物只需按担保价值的50%-30%确定。

被告利用与太原钢铁股份公司签订的钢材购买合同、保函以及BIDV Tay HN和越南外贸股份公司签订的信贷合同,获取32,984吨钢材,将其全部出售,将款项挪作他用,没有向太原钢铁公司支付货款,并侵吞了2109亿越南盾。

起诉书称,被告人阮氏金银利用与河内分公司签订的钢材购买合同、BIDV西河内分公司的担保函,采用欺诈手段与非经营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3份虚假购买合同,以掩盖从BIDV西河内分公司光明交易处挪用510多亿越南盾的事实。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

Nhung 之所以能够滥用信任挪用上述款项,是因为光明信贷交易办公室的一些官员在信贷机构活动中违反了有关贷款的规定。

此外,Nhung还犯有滥用信托,侵占河内分公司资产的行为,具体如下:2011年4月,Dat的Hong Trang公司收到1390吨铁,价值超过210亿越南盾。被告出售了这些货物,但并未付款。Nhung之所以能够这样做,是因为太原钢铁股份公司河内分公司的一些高管也存在违规行为,导致210多亿越南盾的款项未能追回。

据调查,太原钢铁股份公司河内分公司原经理杨伯和、原综合计划部部长阮越、发货组组长陈文松等多名干部伪造索货单据,导致该分公司向梁寿公司出售银行担保范围以外的钢材,造成损失211亿越南盾。

在该案中,BIDV 西河内分公司光明交易办公室的四名官员因违反信贷机构经营活动中的贷款规定而被起诉,其中包括该办公室前主任黄明玉 (Hoang Minh Ngoc)、副主任范光荣 (Pham Quang Vinh) 和杜文尚 (Do Van Thuong) 以及客户关系官员阮孟河 (Nguyen Manh Ha)。

经考虑后,专家组要求退回该卷宗以作进一步调查。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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