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友灵先生的妻子写信,因为她“有家却不敢回去”

Vnexpress.net April 27, 2019 18:34

陈氏青心女士希望社区不要继续伤害她和她的孩子,因为“这已经超出了容忍的范畴”。

4 月 27 日,岘港市青年警察粉丝专页发布了一封来自阮友灵先生妻子陈氏清心女士的信。阮友灵先生因以下行为被胡志明市第四郡当局起诉:与 16 岁以下的人进行猥亵行为。

岘港市警方表示,在同意将这封信发布到社交媒体之前,警方曾直接致电谭女士进行核实。“谭女士确认,她就是上述信件的作者,”一名警官说道。

这封信的日期是4月26日,寄给了“在线社区”。陈女士在信中表示,过去25天是她一生中最艰难、最痛苦的时期。寄出这封信时,她和孩子已经暂时离开了居住地(岘港市黎利街)。

Linh先生在岘港的房子曾被毁,后来被拆除。图片:玉长

谭女士写道:“这几天,我和我的孩子都在努力忍耐,但今天我不得不承认,我和我的孩子无法承受来自你们、来自舆论、来自社会的压力。”

她说,和所有人一样,“我意识到丈夫的行为是错误的。”“作为妻子和母亲,我觉得我必须为此承担部分责任。”谭女士在信中说道。

然而,据她所说,她的子孙后代没有罪。“这件事对我们家来说就像判了无期徒刑,这将是我一生都无法忘记的痛苦回忆,”她写道。

最近几天,许多人来到黎利街的房子前,在房子上涂鸦、扔泥土、拍照,并将照片发布到社交媒体上。谭女士说,这种行为“让我们从有房却不敢回家、不敢出门的人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因为恐惧的感觉一直萦绕在我们眼前。”

林先生的妻子希望大家能分享她的心声,因为她以及她子孙后代的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精神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希望一切都到此为止,你们不应该做出伤害我和我孩子的行为,我们的忍耐已经超出了极限,”她写道。

4月24日,谭女士还签署了《诉状》向岘港市海州区警察局报案,称其家人遭受“羞辱”。该区警察局局长陈福香上校表示,该部门于昨日(4月26日)收到了报案。

陈女士在请愿书中请求警方对近期在她家中喷洒油漆、扔脏东西、并在媒体上发表攻击性言论的多名个人和组织进行调查。

“我丈夫做错了什么,就必须依法承担责任”,谭女士写道,并补充说,在过去的时间里,她和她的孩子们不得不忍受许多个人和组织的非法行为,这对家庭造成了影响。

谭太太认为这是演戏。羞辱他人,根据2015年刑法第155条的规定。

岘港市警察局副局长陈穆上校表示,陈女士感到不满并向警方致信是正常的。“如果林先生错了,他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但他的家人并没有错,所以像喷油漆、扔脏东西这样的行为……都是不对的,”穆上校说。

此前,4月1日晚,阮友灵先生(61岁,原岘港市副检察长,岘港律师协会律师)在位于胡志明市第四郡的Galaxy 9公寓楼电梯内,拥抱并亲吻了一名小女孩。电梯内的摄像头记录了这一幕,随后短视频在社交网络上传播,引发众怒。许多人前往阮友灵先生位于岘港的家中进行诽谤,迫使政府采取干涉

4月22日下午,胡志明市第四郡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案件提起公诉,对被告人阮友灵先生(61岁)提起公诉,禁止其离开住所,原因是阮友灵先生与16岁以下人士实施了猥亵行为,这是同级警察前一天提出的要求。

猥亵未满16周岁的人罪

1. 凡年满18岁或以上的人,对未满16岁的人实施猥亵行为,而其意图并非性交或其他性行为,则应处以6个月至3年的监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实施两次以上犯罪;对二人以上实施犯罪;对受犯罪人照顾、教育、治疗的人实施犯罪;受害者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占11%至45%危险的累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者的精神和行为障碍46%或更多;让受害者自杀。

4. 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某种职业或者从事某些工作,期限为1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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