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黄明案10万亿,恐挪用公司债券资金
通过陈黄明案,专家们的怀疑如今已成事实。那就是,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模糊性、缺乏透明度以及侵占投资者资产的情况。
“火烧老鼠”
2022年4月5日,公安部侦查警察局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新黄明集团董事长杜英勇先生及其同伙提起公诉,并予以临时拘留。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杜英勇先生及新黄明集团个人实施诈骗,利用3家成员公司及关联公司违法发行9只企业债券,发行金额达10.3万亿越南盾。其目的是从投资者手中筹集资金,但并未根据债券发行文件将其用于经营活动。
![]() |
插图。图片来源:互联网 |
本案中,侦查机关需要进一步查明涉案资金的具体数额、被告人非法使用资金的用途、资金去向以及被转化成何种资产等。
此前,2021年底,国家证券委员会(SSC)对VsetGroup Corporation(胡志明市新平县第12坊Cong Hoa 107号)的公司债券发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异常迹象,对投资者构成潜在风险。
具体而言,VsetGroup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共签署了678份债券买卖合同,总金额超过2086亿越南盾,但并未按照检查组的要求提供已签署的合同。此外,VsetGroup也无法提供有关债券发行所得资金使用情况的记录和文件。
具体而言,VsetGroup 并未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中监控和核算从发行债券、支付债券利息和支付债券本金所收回的金额。不仅如此,从发行债券所收回的金额还被个人从公司账户中提取,没有完全记入基金,也没有在公司的会计账簿上进行跟踪。
专家警告称,企业通过银行筹集资金,必须有抵押物,必须有有效的项目和商业计划,并且必须受到严格的资金拨付监管……而发行个人企业债券则无需抵押或担保。所得款项用途、用途是否合理,完全由企业自行决定,不受监管。由于发行条件宽松且不受控制,企业债券的资金被挪作他用在所难免。
失去信仰
近期,不少企业都在大力推进发行大额债券,很多人问,企业成功筹集到如此巨额资金后,该如何使用,是否符合发行目的?
在房地产领域,最近在一次投资论坛上,一位专家分享了一个故事:有一家公司发行了几千亿越南盾的债券,但只有几千亿越南盾真正用于项目建设,其余的都用来偿还银行贷款、购买农业用地项目……然后就亏损了。
经济学家范南金表示,与中国类似,越南房地产领域也存在不少企业“哄抬价格”、“拉拢”项目的情况。有些企业通过债券融资数千亿越南盾,但实际只用了数千亿越南盾用于项目建设,其余部分则用于偿还债务、投资其他领域……不排除其中还存在一些个人利益。
因此,财政部于2021年9月初发文,指示国家证监会加强对公司债券发行及服务活动的检查、审核和监管。财政部强调:“重点审查发现在公司债券发行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发现存在欺诈行为或侵占投资者资产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12月初,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第8857/CD-VPCP号批示,要求加强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检查和审核,包括指示公安部配合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接收信息和有违法迹象的案件(如有),并依法严格处理。
此次检查和审查发现了一些发行债券的企业存在违规行为,新黄明公司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如果进一步加大检查和审查力度,肯定会发现更多过去发行公司债券的违规行为。问题是,继新黄明公司之后,哪些企业将被点名?
然而,也有人担心,负面消息曝光越多,对公司债市场的影响就越大。投资者挪用资金或欺诈行为曝光越多,恐慌情绪就会越蔓延,导致公司债市场信心严重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