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黄明涉案10万亿越南盾,涉嫌挪用公司债券资金
通过陈黄明案,专家们的怀疑如今已成事实。那就是,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模糊性、缺乏透明度以及侵占投资者资产的情况。
“一场火灾暴露了老鼠的存在”
2022年4月5日,公安部侦查警察局以“侵占财产罪”对新黄明集团董事长杜英勇先生及其同伙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杜英勇先生及新黄明集团个人实施诈骗,利用3家成员公司及关联公司,违法发行9只企业债券,发行金额达10.3万亿越南盾。债券发行的目的是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但并未按照债券发行文件规定用于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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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图片来源:互联网 |
本案中,侦查机关需要进一步查明涉案资金的具体数额、被告人非法使用资金的用途、资金去向以及被转化成何种资产等。
此前,2021年底,国家证券委员会(SSC)通过对VsetGroup Corporation(胡志明市新平县第12坊Cong Hoa 107号)的公司债券发行的检查发现异常迹象,对投资者构成潜在风险。
具体而言,Vset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期间签署了678份债券买卖合同,总金额超过2086亿越南盾,但并未按照检查组的要求提供已签署的合同。此外,Vset集团也无法提供与债券发行所得资金使用情况相关的记录和文件。
具体而言,VsetGroup 并未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中监控和核算从发行债券、债券利息支付和债券本金支付中收取的金额。不仅如此,从发行债券中收取的金额还被个人从公司账户中提取,并未全额记入基金,也未在公司的会计账簿中记录。
专家警告称,企业通过银行筹集资金,必须有抵押物,必须有有效的项目和商业计划,必须接受严格的资金拨付监管……而发行个人企业债券则无需抵押物,无需担保。所得款项用途、用途是否合理,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不受监管。发行条件宽松,且无任何监管,企业债券资金挪作他用在所难免。
失去信仰
近期,不少企业都在大力推进发行大额债券,很多人问,企业成功筹集到如此巨额资金后,该如何使用,是否符合发行目的?
在房地产领域,在最近的一次投资论坛上,一位专家分享了一个故事:一家公司发行了几万亿越南盾的债券,但只有几千亿越南盾真正用于项目建设,其余的都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购买农业用地项目……然后就亏损了。
经济学家范南金表示,与中国类似,越南房地产行业也存在不少“哄抬价格”、“拉拢”项目的企业。有些企业通过债券融资数千亿越南盾,但实际只花了数千亿越南盾用于项目建设,其余部分则用于偿还债务、投资其他领域……不排除其中还存在一些个人利益。
因此,财政部于2021年9月初发布文件,指示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公司债券发行和业务开展的检查、审核和监督。财政部强调:“重点审查检查,发现企业在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现存在欺诈行为或挪用投资者资产等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12月初,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第8857/CD-VPCP号批示,要求加强企业债券发行的管理、检查和审核,包括指示公安部配合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接收有关信息和有违法迹象的案件(如有),并依法严格处理。
检查发现了一些发行债券的企业存在违规行为,陈黄明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如果检查力度加大,过去发行公司债券的违规行为肯定会增多。问题是,哪些企业会以陈黄明的名字命名?
然而,有人担心,负面消息曝光越多,对公司债券市场的负面影响就越大。投资者资金被挪用或诈骗的案例越多,恐慌情绪就会越蔓延,严重削弱人们对公司债券市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