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砍女婿再带他去忏悔”案:别让情绪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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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法律专家和媒体专家对“岳父砍女婿并带他去自首”这一令人心碎的故事的看法。

从一开始,岳父情绪激动、被“牵着鼻子走”犯下这起震惊社会的罪行,到后来,许多人同情这一行为,甚至产生了指责受害者的想法。法律专家评论称,从法律和媒体的角度来看,这些想法对社会是有害的。

为了从法律角度以及该事件的社会影响来看待这个问题,Infonet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前法官、范严律师事务所(胡志明市律师协会)的范功郁律师。

Cựu thẩm phán, Luật sư Phạm Công Út, Văn phòng luật sư Phạm Nghiêm (Đoàn luật sư Tp HCM)
前法官,范功郁律师,范严律师事务所(胡志明市律师协会)

尊敬的律师,这几天,社会各界还没有从“岳父砍女婿,然后抬尸体去派出所自首”的画面所造成的震惊中缓过来。从律师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关注这个故事中的哪些方面?

首先大家需要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那就是醉酒的人实施任何违法行为,法律都不会认为其具有“因醉酒犯罪”的减轻处罚情节。

因此,如果受害者像本案一样,犯下威胁杀人、扰乱社会秩序、侮辱他人名誉和尊严等不法行为,法律是不会同情受害者醉酒状态的。

但“加害人”为了阻止此类违法行为而多次用刀砍死他人的反应,却不能被认为与被害人的犯罪行为相符,而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以起到普遍的震慑和预防作用。

有些评论和情绪似乎在为施暴者辩护。律师认为,这种情绪对社会和法律尊严有何损害?

当重大事件发生时,舆论有权表达相互矛盾的意见,这取决于每个人对事件内容的认知或了解。

因此,我相信,如果有谴责岳父的意见,也可能会有为那些在法庭宣判前参与评论和评判的人开脱的意见。毕竟,那些是个人评论,但它们也可能影响审判委员会的判决,尤其是当这些评论出现在报纸上时。

因此,世界上一些国家都有规定,审判合议庭不得在报刊或论坛上查阅其所负责案件的信息。

律师的意思是:任何公民都没有权利夺走他人的生命,不能以事实为由为犯罪行为辩护?

是的!人的生命是不可侵犯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但被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判处死刑的情况除外。

因此,不能以暴力反击非法夺取他人生命。

这个故事里,岳父因为女婿犯下的过错而愤怒,砍死了女婿。

但如果父亲看到自己的女儿不断受到虐待,律师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我认为,如果一位父亲目睹了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不幸福,他应该用自己的人生经验去化解亲生子女与女婿或儿媳之间的矛盾。

这个故事是否给政府机构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要更好地预防家庭暴力——许多不幸事件的根源?

这个故事令人震惊,但并不是第一个谈论家庭暴力导致悲惨结局的后果的故事。

过去发生过很多起暴力反击,导致施暴者死亡的案例,比如这个被反复殴打的故事。在丈夫醉酒的状态下,NTMN女士在一次争吵中控制不住自己,拿刀刺伤了丈夫,导致丈夫死亡,妻子则入狱,留下4个年幼的孩子在胡志明市。

同样发生在广义省的暴力事件中,TVT先生(39岁,南山村警官)在家中聚会后与妻子发生了冲突。争吵中,TVT先生咒骂妻子,砸碎妻子的手机,并威胁要杀死她。由于醉酒,当晚T先生拿了一把刀(用来砍骨头的那种)带到客厅,放在床边。等丈夫睡着后,妻子关灯,拿起一个带柄的铁砧,狠狠地砸在丈夫的头部。妻子发现丈夫把刀放在身边,便拿起刀,又砍了丈夫两刀,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作案后,行凶者将凶器放回原处……

也有一些暴力事件导致谋杀,这些暴力事件不仅来自不懂法律的人,也来自精通法律的知识分子。

因此,不仅国家有责任向人民宣传和普及法律,而且每个人都需要尊重法律,并在家庭的道德基础和教育的基础上行事,以制止导致这种悲惨死亡的暴力行为。

谢谢律师!

“如果我们是为砍死女婿的父亲辩护的律师,我们不会像网民们所说的那样,为了维护父亲而谴责女婿的行为,即使媒体也参与其中……这很不公平。要保持警惕,不要被网络情绪牵着鼻子走。”——胡志明市律师协会嘉风律师事务所的阮侨雄律师分享道。

据Info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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