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银行500亿亏损案:客户拒绝预付款
越南进出口银行义安分行的一名客户因 500 亿越南盾“蒸发”而损失了 280 亿越南盾,他表示,当银行在等待法庭判决期间提出预付 15.5 亿越南盾时,他感到受到了侮辱。
阮天南先生是涉嫌将钱存入越南进出口银行杜良交易中心(义安省)的六名嫌疑人之一,此案与女出纳员阮氏林挪用500多亿越南盾存入存折案有关。阮天南先生存入了13本存折,共计280多亿越南盾,但阮氏林却从中取出了278多亿越南盾,2016年仅剩下1.959亿多越南盾。
3月12日,他是上述6名委托律师前往进出口银行总行办公,要求该行在明年4月法院开庭审理“侵占财产案”前,解决关闭储蓄账户问题的客户之一。
客户储蓄账户损失280亿越南盾,银行愿意垫付15.5亿越南盾。 |
在这次会议上,银行承诺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但3月20日,进出口银行的一名代表来到 Do Luong 与 Nam 先生和一名律师直接会面,并提出按照进出口银行准备的条款向 Nam 先生预付 15.5 亿越南盾,剩余金额必须等待法院的裁决。
针对这一要求,南先生并未同意,并表示调查机构已经有结论,这里没有必要再问,银行也做善事,但这是他存的钱,所以没必要同情他的处境并预支给他。
南先生表示,提出预付15.5亿越南盾是“进出口银行对他的侮辱”。另一方面,这也间接怀疑该客户在不相信警方调查结果的情况下,与其员工合谋挪用了进出口银行的资金,尽管银行并未对该结论提出上诉。
该客户进一步分析称,即将开庭审理的是16名进出口银行官员的犯罪行为,他们犯有“侵占财产罪”和“故意违反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被侵占的财产属于进出口银行所有。刑事方面,法院将对被告人量刑;民事方面,法院将决定被告人向进出口银行赔偿的数额。
“因此,我没有理由,换句话说,没有规定要求我必须等待法院的判决才能带着我的存折去进出口银行取钱。”他强调说。没有接受银行的预付款请求,但继续要求进出口银行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支付280亿。
进出口银行在3月23日回复南先生的最新函件中继续表示,调查机构已下达调查结论,乂安省人民检察院已提起公诉,法院仍在审查和审理此案,尚未作出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因此,进出口银行认为,调查结论或起诉书中的所有意见仅为调查机关或乂安省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并非最终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予以执行。因此,对于南先生要求进出口银行立即付款的意见,进出口银行无法执行。
另一方面,该行表示,不针对调查结论和起诉书提起上诉,并不意味着进出口银行同意这些文件。该行表示,必须等待法院的有效判决。
此前,乂安省警方侦查局已要求进出口银行解决6名存款客户的请求,并要求阮氏林偿还其从进出口银行挪用的全部款项。此外,乂安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2月8日第34号起诉书也进一步证实了上述情况。
除了上述500亿越南盾损失案外,该案还涉及朱氏平女士在进出口银行储蓄账户中损失2450亿越南盾的案件。此外,该银行还提出向朱氏平女士垫付超过148亿越南盾的款项。这笔款项是公安部侦查警察局(C44)认定的付款授权书上的金额,该授权书上的账户持有人和授权人的签名是伪造的。至于其余款项,该银行将等待法院判决。
当天,平女士表示,她将重新考虑是否接受预付款,但必须先审查协议草案,然后才能决定是否同意。
但经过考虑,朱氏平女士拒绝接受预付款。越南快运3月2日,阿平女士称,在与进出口银行交涉时,她与银行未能就贷款条款达成一致。银行并未做出明确解释,只是笼统地表示这笔钱将用于帮助她解决困难,但并未提及她的损失金额。
“银行为了维护信誉,还特意提出了保密条款,所以我没有接受。我明明白白地要钱,凭什么要保密?”平女士说道。
截至目前,进出口银行尚未为 Binh 女士提供任何新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