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乡(Tuong Duong)毁林案:将考虑并处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Baonghean.vn)-Tuong Duong 县人民委员会刚刚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 512 分区(Mai Son 乡 Huoi To 1 村)非法砍伐森林案件的检查、核实和处理结果的报告,表示将审查和处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2024年3月4日,Tuong Duong县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第74/BC-UBND号报告,报告了Mai Son乡Huoi To 1村512分区发生的非法砍伐森林案件。
报告编号74/BC-UBND的内容显示,2024年1月25日,梅山乡护林员和部队发现了一起天然林破坏事件,该事件发生在512分区3区17号地块;随后进行了初步记录并确认了破坏对象。然而,当时正值甲申农历新年,地方政府正集中力量照顾贫困户庆祝春节,因此未能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2024年3月1日,县人民委员会指示森林保护部门配合县公安局和梅山乡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核实。经勘察,确定毁林面积共计0.652公顷;砍伐树木共计142棵,包括桂树、栗树等,平均根部直径为10厘米至20厘米。现场测量的木材总体积约为11.57立方米。3与2023年森林状况公告结果相比,被砍伐面积的森林状况为混合天然竹木林(HG2),属于生产林规划,隶属于17号地块、3区、512分区,森林所有者为梅山乡人民委员会。
澄清并严厉处理梅山乡(Tuong Duong)0.65公顷天然林被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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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查明,有4名居住在会苏1村的居民承认砍伐了上述面积的树木。地方当局已传唤这4人,并就违法行为进行了初步记录。根据这4人的初步供述,砍伐发生在2024年农历新年之前;砍伐的目的是为了占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种植木薯)。

至于被砍伐的土地,属于生产林规划,目前由梅山乡人民委员会管理。然而,据会苏一村管理委员会介绍,所有被砍伐的土地以及16号国道沿线从正坡边缘算起100米以内的土地,多年前村里就有一项单独的规定,允许村民种植树木并进行农业生产。这虽然违反了使用目的,但与当地居民的习俗和做法有关,因此长期以来,人们在林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的情况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000年,根据政府总理1998年7月31日第135/QD-TTg号决定颁布的《极度困难山区和边远地区乡镇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国家支持农户在上述地区种植稻米树。多年来,稻米树没有生长,许多用材树(桑勒、栗树、丁树……)自然再生;每年,人们仍然进行农业生产,种植木薯、黄杨和槐树。现场还显示,除了被砍伐的自然再生用材树外,周围区域基本上是人们曾经种植木薯的地区,混杂着槐树、黄杨和许多剩余的稻米树。

目前,县人民委员会已指示森林保护局配合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乡人民委员会勘察现场,对与上述毁林案件有关的主体、组织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对于事件发生的原因,据祥阳县人民委员会介绍,虽然事件发现得早,但地方当局和职能部门在处理此事时协调指挥不够坚决和及时;梅山乡当局没有管理好国家分配给乡人民委员会的林区;对职能部门的护林责任仍有等待和依赖的情绪。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视察了Tuong Duong省梅山乡的森林砍伐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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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原因外,据祥阳县人民委员会介绍,还有一些客观原因。即梅山边境乡乃至祥阳县人民生活依然十分困难,人民经济主要依赖森林,给森林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近年来,木薯是该地区的主要农作物,产值高于其他作物,次年收购价也比上年上涨。因此,每年人民扩大木薯生产的需求很大,而农业用地面积却太少,导致人们为了农业生产而侵占天然林。
同时,梅山乡面积过大,距离当地护林站较远,交通不便,从当地护林站到主管乡的距离超过120公里,必须经过奇山县,给当地护林员进乡检查、监督、咨询工作带来不便。

为整顿该地区的森林管理和保护工作,祥阳县人民委员会表示,将指导发生非法砍伐森林行为的地区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集中调查、核实并完成卷宗,依法处理案件;审查和处理与上述砍伐森林行为有关的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同时,扩大该地区的巡查力度,防止、发现并及时处理砍伐、焚烧天然林以种植木薯和生产刀耕火种的情况。
祥阳县人民委员会还将着力指导地方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本着秘书处2023年8月17日第61-KL/TW号结论关于继续执行第13-CT/TW号关于加强党对森林管理、保护和发展工作的领导的指示的精神,不断贯彻落实关于森林保护工作的观点。同时,加大对民众的宣传力度,提高森林保护意识和责任感;注重及时有效地落实林业计划和政策,逐步改善人民生活,使人民真正安心地投入到森林保护工作中,依靠森林生活,减少因农业生产而造成的森林砍伐,为减轻森林保护工作的压力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