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长就“侮辱记者”道歉
阮明敏先生在与胡志明市国立大学会面时发表的言论缺乏新闻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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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督察总部。图片:撰稿人 |
9月8日下午,政府监察长潘文秀表示,该部门已对社会文化部门监察局(第三局)代理局长阮明敏的案件进行了调查,阮明敏在一年前宣布对胡志明市国立大学进行监察时,曾对新闻界发表不规范的言论。
据此,监察院认定,网络录音中“侮辱记者的言论”是阮明敏先生所为,他必须道歉,但具体方式尚未确定。
2016年9月,一段长达10多分钟的录音出现在社交媒体上,是阮明敏先生与胡志明市国立大学及其附属学院领导会面时的讲话。录音中有一段阮明敏先生说:“……因为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媒体插手,会很丢脸。所以同志们一开始就要克服这个问题,不接待任何代表团,甚至停止广告……
针对上述情况,越南记者协会常务副主席胡光莱已签署公文,要求政府监察局对有关阮明敏先生(第三局代理局长)发表不当言论的信息进行审查和评论。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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