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ụ trưởng thôn tự ý bán đất: Sai phạm tràn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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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 2013 年之前,不仅 21 号村,而且义安省黄梅镇 Quynh Vinh 乡的其他 16 个村也都非法转让农业用地。

» 村长绕过公社出售农地

黄梅镇成立后,当地领导曾组织开展检查。尽管检查结论已于2014年出台,但违规行为至今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因此,琼荣市至今仍是土地问题的“热点”……

21个村庄中有17个出售农地

在琼荣乡,村长们出售农地的情况广为人知。据村民介绍,共有17个村(共21个)出售农地。2014年,黄梅镇人民委员会组织了一次检查,但未能彻底查处违规行为……琼荣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武黎雄先生在听取村民反映后,也证实了这些情况。

但他表示,2005年至2013年期间,村干部出售土地的情况完全是为了获取资金,用于建设村庄基础设施项目,例如文化馆和乡村道路。洪先生还透露,2014年7月17日,黄梅镇人民委员会指示成立琼荣乡土地管理和使用检查组。2014年11月26日,检查组签发了第928号结论,指出了该乡存在的一系列违规行为。

Bí thư Chi bộ thôn 21 ông Nguyễn Đức Tụy (bìa trái) cùng người dân thôn 21 trao đổi nội dung sự việc cùng phóng viên Báo Nghệ An. Ảnh: L.B
21号村支部书记阮德秀(左图)和21号村村民与《乂安报》记者讨论此事。图片:LB

调查结果显示,自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1日,共有17个村利用荒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土地转用后剩余土地,以出让金、换取材料的方式,为63户居民及个人兴建文化房,共计65块,面积18868平方米。

其中,7块土地,面积1928.2平方米,由该村出让用于农业生产;58块土地,面积16940平方米,由该村出让用于住宅用途。各村出让土地总金额达41.72亿越南盾。各村依据第64/CP号法令规定,向土地所有者补偿了7.044亿越南盾;用于建设文化馆、村内道路、桥梁、购置文化馆设备等共计34.68亿越南盾。

根据检查内容,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在第928号结论中指示琼荣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作出决定,收回各村已出售给7户家庭用于农业生产目的的1,928.2平方米土地,并将其交还国家管理;同时指示3号和5号村的村长将1.17亿越南盾返还给已购买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目的的7户家庭。

对于其余57户家庭和个人的58块土地,要求维持现状,逐一进行详细审查,并形成卷宗,提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根据检查结论,落实内容的期限为1年。如超过期限,镇督察局将建议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将全部卷宗移送镇警察侦查机构依法处理。

在第928号结论中,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琼荣公社组织会议,审查公社人民委员会的集体责任,并对2005-2010年任期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黎文清先生、2010-2017年任期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黎文祺先生、土地官员兼17个村村长裴氏香女士给予纪律处分。

宽容的错误

琼荣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武黎雄表示,检查结束后,该乡党委执行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乡党委书记、副书记给予警告处分;对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予以撤职;同时,对17个村的村长给予警告处分。

Các thửa đất nông nghiệp tại xứ đồng Tàu Voi đã được người nhận chuyển nhượng đổ đất, trồng cây. Ảnh: L.B
Tau Voi 的农田已被受让者填土并栽种树木。图片:LB

关于非法买卖土地情况的处理,琼荣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表示:“经审查统计,非法买卖土地案件58起,已分拆为73起。此外,黄梅镇人民委员会检查结论后发现的非法买卖土地案件18起,涉及土地面积4265.3平方米,涉案金额6.37亿越南盾。

其中,已修建四层住宅、多层住宅28户;已填土、平整地面、修建围墙13户;尚未修建,目前正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50户。武黎雄还表示,各村出售土地已支出资金共计50.13亿越南盾。其中,对村里同意出售的农业用地户的土地补偿费为14.47亿越南盾;修建文化场所费为29.44亿越南盾;修建交通工程费为6.21亿越南盾;各村尚未支出的资金为3030多万越南盾。

琼荣乡人民委员会已向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建议,对于58个案例(分为65个地块),应将其记录为收入和支出,因为上述金额用于建设服务于社区利益的工程。18个案例是在检查结论之后出现的,因为通过检查,各村筹集的资金也用于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因此建议同样适用。

但需要以村庄进行流转时的土地价格表为依据,考虑每块土地的地理位置,计算出受让人截至目前除土地使用费外还需支付的成本。

2016年,琼荣乡人民委员会准备了23份文件,涵盖23个家庭和个人,提交给乡土地登记处,要求就非法出售土地的情况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正如武黎雄先生所解释的那样,获得土地转让的居民的土地处理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否则琼荣乡的情况将持续复杂化。

然而,黄梅镇土地使用登记办公室主任阮氏香女士表示,琼荣乡送交的23份文件全部无效,不符合规定和一般实施程序所要求的文件正确性和完整性。

档案中没有与未经批准出售土地有关的文件;没有咨询每个具体案件的居住区;没有咨询每块土地的来源、时间、土地使用现状、规划状况;没有咨询家庭和个人对申请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履行财务义务的情况。

阮氏香女士还强调,对于2004年至2014年期间未经批准划拨土地的案件,土地使用权证的核发工作,应以第43/ND-CP号法令、2014年第45/ND-CP号法令以及2017年第01/ND-CP号法令为依据,这些法令为落实政府2013年《土地法》提供了具体指导。因此,应查明每一宗未经批准划拨土地的案件,并严肃处理每一名违法人员。

然而,琼荣乡尚未依法明确并解决无证分配土地者的责任,因此缺乏充分的条件来考虑和解决。黄女士表示:“琼荣乡的无证分配土地是由乡镇一级负责的。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处理起来非常困难和复杂。”

经调查,琼荣市的情况日趋复杂。近期,黄梅镇党委已多次下发文件,要求该镇严格落实第928号检查结论。

(待续)

一兰-范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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