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义安省,酒后超速驾驶者将被处以重罚。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裴清安刚刚签署了一项决定,对PHV先生(1976年出生,居住在义安省昆强县茶兰镇)违反驾驶车辆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 6 月 19 日第 56/QD-XPHC 号决定,PHV 先生驾驶车牌号为 29B-159.xx 的汽车时,其体内酒精浓度超过允许水平(每升呼吸 0.579 毫克),同时超速 10-20 公里/小时(70/60 公里/小时)。
因上述两项行为,PHV 先生被罚款 4000 万越南盾,其 E 类驾驶执照被吊销 23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