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户籍问题

December 12, 2017 06:38

(Baonghean)- 涉外民事登记管理机构由司法部变更为县市人民委员会,被认为是民事登记管理工作的一次“革命”。该制度实施两年来,效率高,满足了群众的实际需求。然而,仍有一些困难需要解决。

缩短流程和程序

以前,凡是需要办理外来人员户口登记的,各区县特别是山区的群众都要到省司法厅去办理,不仅路途遥远、难度大、费用高,而且费时费力。

自2016年1月1日起,涉外婚姻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亲子关系登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均已移交县级人民委员会办理。办理流程已缩短简化,但仍确保合法性,尤其是离婚登记手续。

此前,地方官员需要向司法部提交文件征求意见,现在只需在司法部网站上查询即可确保申请得到处理。由此,涉外户籍登记时间已从25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Cán bộ tư pháp xã Nghi Khánh (Nghi Lộc) làm thủ tục đăng ký hộ tịch cho người dân. Ảnh: Gia Huy
宜庆乡(Nghi Loc)的司法人员正在为居民办理户口登记。图片:Gia Huy


门罗市司法局局长高英雄表示,将涉外户籍登记工作权力下放给县、市两级人民委员会,将提高核实公民信息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例如,过去司法局核实公民信息时,往往需要将文件邮寄到各区、镇司法局核实并等待结果,导致处理时间过长,影响公民的权利。现在,当公民信息不明确时,各区、镇人民委员会可以直接到当地进行核实。2016-2017两年间,库阿罗镇司法局办理了32起涉外婚姻登记,其中包括6起结婚证。

据司法厅报告,2017年全省共接收办理涉外婚姻登记194件、涉外出生登记61件。

仍然困难

将涉外户籍管理登记权限下放至县级人民委员会,是行政改革的一大进步,在群众有需要时,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办事。然而,由于这项新政的实施,基层司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

比如涉外婚姻登记,往往因为涉及多个国家,形式、规定各异,办理起来比较复杂,有的地方是结婚证,有的地方是单身证……给基层干部带来了不少困惑。

荣市司法厅厅长阮氏娥表示:“虽然司法部已下发公文,对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种类作出规定,但部分国家只有复印件,有些国家只注明文件名称,而代理机构并未提供完整格式,这给司法人员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Một phiên tòa xét xử ly hôn và tranh chấp nuôi con giữa chồng Tây, vợ Việt. Ảnh: Hoàng Lam
西方丈夫与越南妻子离婚及子女监护权纠纷的庭审。图片:Hoang Lam

另一方面,取消涉外婚姻登记中的面谈程序,虽然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缩短了婚姻登记的办理时间,但也增加了司法人员在确认、鉴定记录阶段,特别是核实婚姻目的阶段的负担和责任。

因为现实中,很多人出于经济目的或其他诸多原因,未经仔细研究就与外国人结婚,从而引发了许多其他风险和后果。其中,阻碍越南新娘重建生活的最大法律难题是,许多人逃亡或被抛弃,无法在国外获得离婚判决,或未在外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此无法在越南复婚。

因此,当他们组建新家庭时,出生证明上的孩子只能使用母亲的名字,而不能使用父亲的名字。在许多情况下,必须进行DNA检测才能获得亲生父亲的证明……

库阿罗镇司法局局长高英雄表示:“经核实,库阿罗镇有16-17起与回国定居的外国人结婚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案件,导致一些户籍相关事宜无法办理。我们已向司法部提交文件,征求司法部的意见,以便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处理。”

荣市司法厅厅长阮氏娥女士表示,另一个难题是涉外婚姻中第三人的核实。实际上,发送授权书申请核实效率不高,有时需要几个月才能回复,有时甚至没有任何回复,甚至无人知晓该向谁寻求帮助。因此,司法人员需要提升自身在文件审核方面的能力、经验和责任感。

“曾经有一次,我们通过查阅第三方记录,发现那个外国男人结过7次婚,平均每7个月结一次婚。我们和那位打算嫁给外国人的女性公民沟通,建议她仔细研究一下。这位女士很惊讶,因为她不知道这些信息……”,Nga女士说道。

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权限下放(由司法厅向县、市人民委员会)两年来,多方意见认为,职能部门需要定期培训司法厅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涉外婚姻家庭咨询支持中心咨询人员。

同时,加强宣传,增进人们对世界各国文化和法律的了解,有助于更充分、更全面地评估和评论各方认识,确保统一、同步实施。

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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