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户籍问题
(奉贤)- 涉外民事登记管理机关由司法部改为县市人民委员会,这被认为是民事登记管理工作的一次“革命”。该制度实施两年来,效率高,满足了群众的实际需求。然而,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
缩短流程和程序
以前,凡是需要办理外来人员户口登记的,各区县特别是山区的群众都要到省司法厅去办理,不仅路途遥远、难度大、费用高,而且费时费力。
自2016年1月1日起,涉外婚姻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亲子鉴定、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均已移交县级人民委员会办理。办理流程已缩短简化,但仍确保合法性,尤其是离婚登记手续。
以前,地方官员需要向司法部提交文件征求意见,现在只需访问司法部网站即可确认申请是否受理。由此,涉外户籍登记时间已从25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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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庆乡(Nghi Loc)的司法人员正在为居民办理户口登记。图片:Gia Huy |
门罗市司法局局长高英雄表示,将涉外户籍登记工作权力下放到县、市人民委员会,将提高核实公民信息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例如,过去司法部核实公民信息时,往往需要将文件邮寄到各区、镇司法部核实并等待结果,导致处理时间过长,影响公民权益。现在,当公民信息不明确时,各区、镇人民委员会可以直接到基层进行核实。2016-2017年,库阿罗镇司法部办理了32起涉外婚姻登记案件,其中包括6起婚姻登记案件。
据司法厅报告,2017年全省共接收办理涉外婚姻登记194件、涉外出生登记61件。
仍然困难
将涉外户籍管理登记权限下放至县级人民委员会,是行政改革的一大进步,在需要时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办事。然而,由于这项新政的实施,基层司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
比如涉外婚姻登记,往往因为涉及多个国家,形式和规定各异,办理起来比较复杂。有的地方是结婚证,有的地方是单身证……这给基层干部带来了很大困扰。
荣市司法厅厅长阮氏娥表示:“虽然司法部已下发正式文件,对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种类进行指导,但部分国家只有复印件,有的国家只注明文件名称,而代理机构并未提供完整格式,这给司法人员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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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丈夫与越南妻子离婚及子女监护权纠纷的庭审。图片:Hoang Lam |
另一方面,取消涉外婚姻登记中的面谈程序,虽然方便了人们办理婚姻登记,缩短了办理时间,但也增加了司法人员在确认、鉴定记录阶段,特别是核实婚姻目的阶段的负担和责任。
现实中,许多人出于经济或其他原因,未经仔细研究就与外国人结婚,这导致了许多其他风险和后果。其中,阻碍越南新娘重新开始的最大法律问题是,许多人逃亡或被抛弃,无法在国外获得离婚判决,或未在外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此无法在越南再婚。
因此,当他们组建新家庭时,孩子出生证明上只能写母亲的名字,而不能写父亲的名字。很多情况下,必须进行DNA检测才能获得确认亲生父亲的证明……
“例如,在库阿罗镇,经核实,有16-17起与回国定居的外国人结婚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案件,导致一些与户籍相关的事宜无法办理。目前,我们已向司法部提交文件,征求司法部的意见,以便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处理。”库阿罗镇司法部部长高英雄说道。
荣市司法厅厅长阮氏娥女士指出,另一个难题是涉外婚姻中第三人的核实。实际上,发送授权书申请核实效率不高,有时需要几个月才能回复,有时甚至没有任何回复,甚至无人知晓该向谁寻求帮助。因此,司法人员需要提升其文件审核能力、经验和责任感。
“曾经有一次,我们通过第三方记录查询,发现一个外国男人结过7次婚,平均每7个月结一次婚。我们和一位打算嫁给外国人的女性公民沟通,建议她仔细研究一下。这位女士很惊讶,因为她不知道这些信息……”Nga女士分享道。
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权限下放(由司法部向县、市人民委员会)两年来,多方意见认为,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司法部涉外婚姻家庭登记工作人员、涉外婚姻家庭咨询支持中心咨询人员进行培训。
同时,加强宣传,增进人们对世界各国文化和法律的了解,有助于更充分、更全面地评估和评论各方的认识,确保统一、同步实施。
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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