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擅自卖地,群众损失惨重!

May 22, 2014 19:44

(Baonghean)-据居住在玄山乡(Do Luong)的居民反馈,虽然他们之前缴纳过土地出让金,但近20年来,他们一直居住在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地块上。这使得人们很难转让、抵押或从银行贷款……

Ngôi nhà của ông Lê Văn Hợi đang xây dở trên mảnh đất chưa được cấp giấy chứng nhận QSD đất.
黎文辉先生的房子正在一块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上建设。

来到贤山乡,见到了从乡里购买了土地的农户,大家都抱怨说,土地买卖很困难。居住在和寿村的黎文会先生说:“1997年,我父亲黎文谷拿着村里的确认书,申请买地给我们和我老婆分住,并付了款,理由是要买一块菜园地,一共150万越南盾,现在还留着当时会计签字的发票。但是,到现在为止,家里还没有红本。所以,虽然房子还在建,但不能抵押去银行贷款。” 黎文会先生补充道:“我家现在正在建房子,没钱完工,却没有红本可以抵押去银行贷款,更别提买水牛、奶牛养殖发展生产了,很困难。” 和龙村的陈登祥先生说:1999年7月15日,他到公社去缴费这块土地。时任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阮忠黄先生亲自开具了收据,签字并领取了款项。他确信购地款已到账。他把这笔钱纳入了预算,然后离开了。从那以后,他的家人继续使用这块土地。然而,他多次前往乡政府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却一直未获批准……

据了解,在玄山乡,像胡先生和祥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因为在1994年至1999年期间,玄山乡领导未经批准出售了近300块土地。购买土地的家庭都付了钱,但有的收据有盖章,有的没有。近20年来,数百户家庭在玄山乡人民委员会出售的土地上使用和建造房屋,但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他们不能转让或抵押这些土地从银行贷款用于经济发展。由于数百户家庭的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发放,人们写信投诉和举报。之后,杜良县人民委员会监察局和省监察局介入。 2001年5月24日,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处理玄山乡居民诉求的第143号TB/UB.KT号通知指出:“……5年间(1994年至1999年),共有275块土地被非法出卖。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土地出让金为554,146,000越南盾。这属于玄山乡集体领导的责任,但主要责任在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乡土地官员和乡预算会计。”

结论公布后,相关官员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但受害最深的仍然是群众。现任贤山乡地籍官员阮廷功表示:“很多农户虽然已经向乡政府交了钱,但还没有被划入预算,或者没有在收据上盖章,所以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发放手续。此外,2000年当地还发生了一场火灾,所有保存的记录和书籍都消失了。很多农户无法保留原件,因此很难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发放手续。”

玄山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登俊补充道:“面对这些后果,不仅民众面临困难,政府也面临困难。目前,该乡已宣布对之前发生的非法购买土地案件进行审查和整理申报,目前共有228户居民在乡人民委员会申报并登记了土地使用权。该乡已将此名单报送县人民委员会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请示处理指示。”

贤山的非法土地出售事件给地方土地管理带来了教训。当前的问题是,杜良县人民委员会需要尽快介入,针对具体情况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避免旷日持久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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