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非法出租土地,有人趁机侵占
(Baonghean)——《义安报》接到开山乡居民的举报,称开山乡人民委员会非法将6号村的土地出租给阮友景先生和阮氏科女士一家,用于开设餐馆,影响了胡志明小道的交通安全走廊和历史遗迹。该事件已被多人举报,但尚未得到解决……
(Baonghean)——《义安报》接到开山乡居民的举报,称开山乡人民委员会非法将6号村的土地出租给阮友景先生和阮氏科女士一家,用于开设餐馆,影响了胡志明小道的交通安全走廊和历史遗迹。该事件已被多人举报,但尚未得到解决……
根据民众的反馈,记者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在开山路口,也就是胡志明小道与7号国道的交汇处,景科餐厅显得格外醒目。除了坚固的建筑外,餐厅老板还加盖了铁皮屋顶以扩大面积。因此,此处的交通走廊被完全占据,高1.5米、宽1米的胡志明小道纪念碑被压在铁皮屋顶下,底座被餐厅的铁栅栏侵占,碑面上只有潦草的线条,没有任何清晰的信息……
当地居民陈先生表示:景科餐厅公然侵占交通走廊,这是不可接受的!退伍军人阮先生则愤慨地表示:地方政府在胡志明路与7号国道交叉口的交通走廊上租赁土地,这是违法的。这就是景科餐厅侵占交通走廊、破坏现有道路历史遗迹的根本原因。我们已将此事报告给公社党委会议,并向区人民议会代表提出质询,但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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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h Khoa 餐厅建在胡志明路的交通走廊上。 |
开山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灵承认:乡人民委员会与阮友景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将胡志明小道和7A国道沿线24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阮友景先生。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2月至2016年底,承租人只允许设立临时摊位经营。然而,承租人阮友景先生和阮友景女士一家在获得乡人民委员会的租赁权后,将胡志明小道国家历史遗址的交通走廊和空间占满,用来修建餐厅和坚固的休息室。乡人民委员会已多次下达文件处理违法行为,但阮友景一家并未遵守。发生这种事件,从国家管理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完全错误,必须承担责任。
2014年5月7日,开山乡人民委员会发现阮友景夫妇一家侵占交通安全走廊土地并建造永久性建筑物,作出了暂停施工的记录。2014年5月11日,487交通管理建设股份公司作出了违规记录并要求阮友景一家拆除非法建筑。有关方面也在2014年5月15日召开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公路管理二局和开山公路管理局决定暂停施工,要求阮友景一家恢复交通走廊土地的原貌以及胡志明小道国家历史遗址的空间。阮友景餐厅无视上述要求,继续扩大面积建设。截至2014年10月底,该餐厅已基本建成,并在交通走廊土地和胡志明小道国家历史遗址的空间内建造了7间可供出租的房间,总面积为144平方米。
安山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武氏红林女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阮友景先生和阮氏科女士家族的建设项目侵占交通走廊和遗址空间,源于2013年开山乡人民委员会临时租赁土地的行为。目前,县政府正在指示拆除影响交通走廊空间和遗址空间的屋顶。关于胡志明小道国家历史遗迹,县政府还指示工贸厅配合小道管理委员会重新粉刷并恢复原貌。”
通过实地考察,居民和退伍军人对位于英山县开山乡6村胡志明路交通走廊沿线非法出租土地的愤怒是有道理的。阮友景夫妇兴建餐厅不仅影响了交通走廊,还影响了道路历史遗迹——军队和青年志愿者功绩里程碑的所在地。此事的责任首先在于开山乡人民委员会,因为它非法将土地出租给了阮友景夫妇一家。在阮友景夫妇一家扩大土地使用范围期间,开山乡、英山县人民委员会以及该地区的交通管理机关和单位没有彻底阻止或处理这一事件,导致事件的发生。
为防止事态拖延,引发群众不满和失信,安山县人民委员会应尽快办理手续,撤销开山乡非法出租土地给阮文景夫妇的合同,采取措施拆除违规建筑;同时,严肃查处涉事个人和团体,将此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宝贵教训。阮文景夫妇的家人应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配合拆除并恢复交通走廊和遗址景观。
文章和照片:广安省
阮仲海律师,仲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根据2013年11月13日第171/2013/ND-CP号法令第十二条第七款的规定,对违反在道路专用地使用和开发规定的行为,规定了以下处罚:“对在道路专用地内非法建造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个人,处以1500万越南盾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在道路专用地内非法建造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组织,处以3000万越南盾至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除上述处罚外,还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强制拆除建筑物并恢复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改变的原状。 另一方面,根据2013年《土地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因违反土地法而需要收回土地的情况包括:国家划拨管理的土地被侵占。因此,在本案中,阮友景先生的家人除了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必须拆除违法建筑,收回租赁土地。土地收回的主管部门是安山县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