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和整顿关乎党的生存
为了党的生存,尽管困难重重,障碍重重,但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整党工作,是没有出路的。
今年春天是越南共产党成立93周年(1930年2月3日—2023年2月3日),它是越南政治体系中唯一长期掌握国家和社会领导权的组织。
越南共产党创始人胡志明主席在遗嘱中写道:“我们的党是执政党……我们必须保持我们党的真正纯洁,不愧为领袖,不愧为人民的真正忠诚的公仆。”
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保持党的纯洁性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必然。
胡伯伯在1947年出版的《改造工作方式》一书中写道:“一个掩盖自身缺点的党是一个腐朽的党。一个敢于承认自身缺点,明确指出缺点及其原因,并寻求各种方法改正缺点的党,才是一个进步、勇敢、坚定、真正的党。”
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经济建设是中心,党的建设是关键,不断寻找改正党内缺点的方法。在关键时刻,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都与党的最高领导人的名字紧密相连。
前总书记黎可漂被认为是在新时期——也就是越共开始出现颓势的时期——为党的建党整党工作奠定第一块“基石”的人。在越共八届六中(1999年)第二次中央代表会议上,黎可漂总书记以昂扬的精神面貌,在全党和人民面前,深刻分析了当前党的形势。在这次重要会议上,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了开展建党整党、自我批评和批评运动的特别决定。
1999年2月2日颁布的越共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决议为党的建设和重新赢得人民对党的信任注入了新的力量和新的战斗精神。
10年来,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得到空前推进,与“舵手”阮富仲总书记的引领作用紧密结合。
连续三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代表大会均选择第四次中央会议作为每届任期的第一次会议,讨论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
2011年四中全会决议具有开创性意义,直击党的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这些薄弱环节是由于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对党的建设工作有些忽视或投入不足,特别是对批评、自我批评、检查、监督、防范、发现和处理党内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处理失职干部工作没有坚决抓好。
从此,党直言“不少”干部党员出现了问题。政治思想、道德、作风等方面出现问题,违反党员的纪律,不履行模范职责;个人主义、机会主义、唯利是图;“期限思维”、贪污腐败、消极怠工、违反党纪国法……
党的十二届四中、十三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和结论,进一步深化了广大干部党员的认识和理解:党的建设不能懈怠,必须坚持不懈。“稍有松懈”的,要及时收手。这起到了警示、震慑、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决议还补充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预防和控制腐败、创新干部管理的机制、政策、指导方针和措施。值得一提的是,重新组建了党内工作部门,成立了中央预防和控制腐败指导委员会,彻底改变了十年前的不良行为。从此,反腐败斗争和反腐倡廉工作焕然一新。数千起“突出”腐败案件被曝光;数百名腐败堕落的干部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其中包括一些曾担任过政治局委员的干部。
十年来,由阮富仲总书记亲自倡导并领导的党内廉政建设运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国内人民的支持和国际友人的高度评价。“反腐败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总书记的这番话已成为现实。
为了党的生存,尽管困难重重,障碍重重,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集中精力建设和整顿党的建设。虽然经济发展是中心任务,但如果不把党建设好,经济成果就可能被腐败、腐败和消极情绪所破坏。
世界上很少有政党像越南共产党一样执政时间如此之长。一个执政党常常面临两大危险:政策失误和官僚主义、蜕化变质、脱离人民。官僚主义、蜕化变质、脱离人民,将导致党失去领导、走向崩溃的危险。苏联共产党蜕化变质的教训至今对我们仍然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