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机制解决乂安省党支部提出的建议
近期,义安省各地方党委积极构建机制,通过党支部活动有效解决党员干部提出的建议和反映,为减少基层群众反映问题作出贡献。

落实党委每名成员责任
清章县党委对县委常委和执行委员会的每位成员明确了参加党支部会议的职责。因此,这些同志每月都要参加指定区域和地点的党支部会议。此外,他们还必须积极参加其专业领域尚有困难、不足和薄弱的单位和地方的党支部会议,听取意见并寻求解决方案,例如指导经济模式、建设新农村、“精明群众动员”工作、发展党员等方面的措施。清章县的这一机制为基层消除和解决许多困难、障碍和问题做出了贡献。
清良乡数十户居民在宝乌的农地和公地上兴建畜牧场的事件已经存在多年,成为干部、党员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清良公社第三村前线工作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阮维三同志表示:“这个问题之所以持续存在,一方面是过去造成的,先占,后占,干这干那。另一方面,地方干部、公务员是村里人、公社人,干的事就是‘撞’到兄弟姐妹、邻居,所以他们很尊重,缺乏决心。”2023年底,这个问题在县委常委参加的党支部会议上被党员提出,县委常委也参加了,并指示党支部、党支部和清良公社党委采取坚决行动,动员全体干部、党员拆除建筑物、归还场地,在人民群众中凝聚共识。
截至目前,巴乌地区25户以上被侵占土地的村民已归还土地,同时,当地还整修了堤岸,种植了树木,为该地区创造了更加整洁美丽的乡村风光。随着清良乡巴乌被侵占土地的清理工作完成,清安乡也正全力清理侵占土地,力争将土地完全归还巴乌。

在清开乡,通过党支部活动,各党员反映的关于买卖林地、修建墓地、家族和宗族陵墓情况的意见已汇报给常委会和主管县执行委员会,并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进行检查、审议,提出解决方案。截至目前,非法买卖、修建墓地和家族陵墓的案件均已破获。
如何确保村庄合并后村庄文化馆的物质设施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也是清阳公社各村庄关注和困惑的问题。根据干部党员通过党支部活动反映的情况,阳心村党支部书记阮维察同志说:“县委常委已指示党支部组织专题活动,进行深入讨论,使党支部和党支部在实施方案的方式方法上达成一致;制定专门的预算,明确动员群众的力度,结合动员离家儿童,加上地方的部分支持,对文化馆进行改造等工程项目总费用近4亿越南盾。通过这种方式,目前清阳公社已有6/6个村庄的文化馆得到改造、扩建和宽敞,确保了村庄合并后人民的生活需求。

除了建立在每个常务、执行同志权限和专业范围内直接答复、解决或指导基层解决困难复杂问题的机制外,清章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阮仲英同志表示:清章县委要求县委常务、执行同志直接向县委书记和常委会报告干部、党员反映和提出的内容和问题,这些内容和问题紧急、迫切,需要立即指导解决,以便党委及时采取行动。对于不紧急、不重要、需要时间和路线图解决的问题,要汇总成书面报告,包括通过例会和县委常委会直接报告,在权限范围内指导解决。这一做法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避免了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赢得了基层干部党员的信任,发挥了上级党委派人参加基层党支部会议的实效和积极作用。
建立党员信访化解机制
多年来,乂安省委常委会一直关注提高党支部活动质量,并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提高党支部活动质量的第13号指示;随后又根据2021年9月15日的第8号规定颁布了关于评估党支部活动质量的规定,现已于2023年10月30日修订为第27号规定。省委常委会和各级党委也颁布了规定,指派常委会成员和执委会成员每月和每季度参加各自所属地方和单位的党支部活动。此举旨在增强基层干部队伍,加强上级党委对各基层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作用,同时排除和解决基层存在的困难、障碍和担忧。

事实上,全省许多地方党委已积极建立机制,通过党支部会议有效解决干部党员提出的建议和反映。在宜禄县,通过党支部会议,凡是属于县委常委会和执行委员会职权范围之内的内容,均在党支部会议上讨论、答复并解决;其余内容则每月送交县委办公室,汇总全县干部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送交县人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机构和支部审议解决。县级各部门、机构和支部的解决结果由县委常委会每季度以回复干部党员意见的总结报告形式发布,并在各乡镇党委党支部书记会议上通报,同时送交各党委,供干部党员参考。
黄梅镇党委处理党员意见建议的“流程”是:每次党支部会议结束后,镇党委常务委员会派镇党委常务委员、常务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书面汇报党支部会议质量,汇总与会党员提出的建议,包括党员本人作为出席会议的党委委员提出的建议。这些报告交由镇党委组织委员会总结,并在每月镇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汇报。

接下来,黄梅镇党委常务委员会下达了书面结论,责成镇人民委员会及相关机关、组织、单位研究解决党员干部反映的内容,并于每季度后对要求的内容作出答复。同时,镇党委常务委员会对党员反映内容及需研究解决的建议的结论,每月刊登在《黄梅镇党委内部通讯》上。
镇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文恺同志认为,黄梅镇党委的上述办事方式是公开透明的体现,体现了镇党委常委会对全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尊重和倾听。同时,也为相关机关、单位施加压力,促使其更负责任地采取行动解决。实际上,镇党委常委会提出的各项建议,相关机关都积极响应、认真解决、负责任地处理。
目前,义安省各级党委均有各自的“流程”和方法,处理和回应党支部会议上干部和党员的意见。我们认为,除了制定关于指派党委参加党支部会议的规定外,该省还需要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确保党支部会议上处理和回应干部和党员建议的程序,确保党委参加党支部会议的工作真正发挥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