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项目,对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的人员进行信任投票。
6月11日,《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人员进行信任投票的程序、步骤和方法》项目编辑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由越共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王周琉和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编辑组组长潘忠利主持。
会上,编委会就本课题的研究范围、确定信任投票的目的和意义、信任投票的范围和主体、组织信任投票的时间、评估的标准和内容、表示信任、组织信任投票的流程和程序、信任投票的法律后果等问题征求委员意见。
国会副主席汪柱琉在会上发言时强调,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进行信任投票已载入宪法。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当前党的建设中若干紧迫问题的决议》,要求指导尽快出台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进行信任投票的规定。许多国会代表在国会会议上也提出了对官员进行信任投票的问题。这些是实施“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进行信任投票的流程、程序和方法”项目的重要法律依据。
预计今年9月前,编辑部将就上述项目的具体内容向政治局汇报并征求意见,然后提交第十三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征求国会意见。
据(Nhandan.com.vn)-LT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