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抗风暴和洪水的住房:帮助贫困人口稳定生活

July 28, 2015 08:21

(巴新)——落实政府总理第48/2014号决定,许多地方的贫困户获得了建设抗风雨洪水房屋的资金支持。其中,极度困难地区的贫困户每户可获得国家1600万越南盾的资助,困难地区的每户可获得国家1400万越南盾的资助,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每户可获得国家1200万越南盾的资助,同时还可获得优惠利率的贷款。通过这项计划,我省许多贫困户有机会建造坚固的房屋,稳定生活。

Ông Đào Hữu Tiên ở xóm 10 (Nam Cường,  Nam Đàn) đang xây dựng nhà chống lụt.
第 10 村(Nam Cuong、Nam Dan)的 Dao Huu Tien 先生正在建造防洪房屋。

政府总理关于支持贫困人口建造房屋以抵御风暴和洪水的第48/2014/QD-TTg号决定已得到各级和部门的有效落实。南强乡是南丹县第五区的一个乡。雨季期间,拉姆河水位上涨,导致许多房屋被淹没,因此,第48号决定是贫困人口所期待的。

南丹县南强乡土地建设官员陈忠勇先生表示:“2014年底,乡政府对乡干部进行了培训,帮助他们落实总理关于扶持贫困户建房防灾的政策。培训结束后,乡政府立即成立了指导委员会,并派员到11个村,负责审核和批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在此基础上,乡政府为17户贫困户准备了相关文件,并提交给乡政府,最终获得了批准。目前,乡政府已有9户贫困户正在建房。”

10村的陶有田先生是受益户之一,他兴奋地分享道:“这段时间,在国家支持修建防风雨洪水房屋的政策下,我和亲戚们商量,争取到资助和贷款,以便修建一栋新的、更坚固的房子。目前,虽然我还没有拿到国家1200万越南盾的资助款和社会政策银行1500万越南盾的优惠利率贷款,但我们家在7月15日举行了建房动工仪式,屋顶已经浇筑完毕,等模板拆除后,我们将继续修建防洪房屋,预计在今年汛期到来之前完工。”

田先生一家仅靠承包的2亩稻田维持生计,受洪涝灾害影响,水稻产量不稳定,加之他本人遭遇车祸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多年来,由于没有钱修建避洪棚,每到雨季,一家人就不得不向邻居借宿。在防洪避洪棚建设项目中建成坚固房屋后,田先生一家和南强乡其他贫困户都感到安心,生活稳定。据了解,南丹县有76户贫困户受益于防洪避洪棚建设支持项目,总投资超过20亿越南盾;第一阶段共支持55户贫困户6.6亿越南盾修建防洪避洪棚。


兴原县兴春乡第10村常被当地民众称为“河外村”,因为村里有33户人家居住在拉姆河沿岸。在落实政府总理关于支持贫困户修建防风雨洪涝房屋的第48/2014/QD-TTg号决定时,该村指示第10村在居民区进行审查和审核,其中只有阮氏春女士一家才有资格实施该计划。该村已向县里提交了材料,等待县里批准,并直接动员居民家属支持2015年修建防风雨洪涝房屋。每逢雨季,兴原乡经常发生洪涝灾害,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因此,县里在落实第48号决定时,定期检查并督促各村按时落实。

雄原县人民委员会工贸部部长泰辉勇表示:“该县扶持贫困户建设风雨洪涝房屋项目总预算资金为6.6亿越南盾,目前已建成10栋房屋。下一步,县里将继续指导各乡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风雨洪涝房屋建设,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监督检查,及时拨付扶持资金、贷款等,为贫困户建设风雨洪涝房屋创造良好条件。”


演州县是参与防风雨洪水房屋建设项目的众多家庭之一。据该县统计,6个乡共有234户贫困家庭符合第48号决定规定的扶持条件。其中,演林乡有21户,演原乡有9户,演寿乡有15户,演福乡有20户,演富乡有3户,演文乡有166户。除了国家预算提供的6.6亿越南盾扶持资金外,社会政策银行还为居民获得该项目贷款创造了便利条件。银行业务处在收到第48号决定规定的贷款业务指导文件和批准支持项目的决定后,立即向区社会政策银行董事会代表会进行了汇报,同时在会议上将相关文件内容传达给扶贫委员会、公社级协会和储贷小组组长,以便向群众广泛宣传。

演洲县社会政策银行交易办公室主任林官表示:“2015年4月24日,交易办公室收到第671/NHCS-TB号通知,关于临时下达8.25亿越南盾用于贫困户建造防风雨洪涝房屋的贷款计划目标。该办公室执行委员会已向区社会政策银行董事会汇报并建议董事会决定资金分配方案。银行将在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后,及时将贷款资金发放给群众。”

Gia đình anh Thái Hồng Thắm xóm 4, xã Nam Cường (Nam Đàn) xây dựng  nhà ở phòng, chống bão lụt.
南强乡(南丹)第 4 村的 Thai Hong Tham 先生家修建了一座房屋,以抵御风暴和洪水。

桂风县也从国家预算中获得7.84亿越南盾,第一阶段受益家庭49户。落实政府总理关于支持贫困户建造防风雨洪涝房屋的第48/2014/QD-TTg号决定。目前,全省已有13个县实施(其中,国家对极度困难地区的贫困家庭每户资助1600万越南盾;困难地区每户资助1400万越南盾;非困难地区每户资助1200万越南盾)。实施原则是国家直接资助,社会协助。在各级审议和准备文件的基础上,省人民委员会将批准资金并拨付给地方。乡政府指导家庭选择房屋设计、如何进行估算、如何组织房屋建设,并动员政治和社会组织提供工作日、材料等方面的支持。

在建造防风防洪房屋的过程中,贫困户从社会政策银行获得贷款,乡人民委员会将预算和社区援助资金预付给贫困户,验收合格后,所有资金将发放到户。建设厅副厅长阮廷利表示:“人们通常建造防风防洪房屋,包括钢筋混凝土地基、楼板和柱子,砖块或水泥块砌成的墙壁,以及铺有瓦片或波纹铁皮的屋顶,并采用防风防洪技术。每栋房屋的平均面积约为45平方米,每栋房屋的成本约为6000万越南盾或更多,因此需要亲属和社会的支持。” 支持贫困户建造防风防洪房屋是一项规模庞大、充满人性化的项目。目前,全省已有173户贫困户获得了建房援助。实施筹集资金达78.37亿越南盾(其中中央预算资金61.00亿越南盾,社会政策银行资金12.08亿越南盾,其他筹集资金5.29亿越南盾)。

我省扶持贫困户避风塘建设项目的目标是到2016年建成1010座避风塘。要实现既定计划,需要相关层级、部门特别是受益群众的积极参与,特别是需要单位、个人、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参与……

黄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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