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拖拉机拖车在 46 号高速公路上超车,截断汽车
这辆拖车不顾交通安全法规,在 46 号国道上行驶时公然超越并切入一辆汽车的前方。
根据社交媒体上记录和分享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6月28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在46号国道穿过南丹县(旧)的路上,一辆牌照为37R-037.56的牵引拖车无视交通安全法规,高速行驶,随后突然向右转向超车,并危险地切入同方向行驶的一辆汽车前方。

此举不仅引发公众愤怒,更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建议有关部门严肃查证处理。
根据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驾驶员才允许右侧超车:前车打左转向灯或者正在左转弯时,或者专用车辆在道路上作业时,不能从左侧超车。
违反规定超车,特别是未经许可从右侧超车的,将根据第168/2024/ND-CP号法令第6条第5款a点和第16款a点的规定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4,000,000越南盾至6,000,000越南盾,并从驾驶证上扣除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