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电动车将登记并发放牌照
为了限制电动汽车的运营区域,交通运输部刚刚向政府提出,允许装有发动机(以电能为动力运行)的四轮汽车在各省市的限制区域内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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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介绍,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使用该交通工具为群众和游客服务的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确保了绝对安全,创造了文明便捷的旅游服务,绿色环保,污染少,车速低,确保了行驶安全,没有发生过该类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车辆伤害的事故。
除已获政府总理批准试点的河内、义安、清化、广平四个省市外,庆和、海防、老街、岘港、承天顺化、巴地头顿等多个省市也已投入使用此类电动四轮车,用于接送游客。目前,全国共有1086辆电动四轮车投入使用,分布在30家企业和一些个体工商户。
但该类车辆目前在《道路交通法》中尚未得到规范,因此在登记、牌照发放、技术安全检验、道路通行费、道路维护费等方面的手续较为繁琐。此外,对于收费的客运车辆,法规中也没有对经营条件和票价的具体规定。
因此,交通运输部建议允许四轮机动车在各省市限行区域正式运营(在古城区、旅游区、名胜古迹等固定路线、范围内运营,主要服务于游客)。限行区域的范围、路线以及允许投资运营的车辆数量由地方主管部门自行决定。
根据L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