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车辆将受到严厉处罚
总理刚刚发布了第 29/CT-TTg 号指令,涉及处理超过使用期限和检查期限的道路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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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彻底处理日益增多的使用期限和检验期限已过的道路车辆问题——说明照片。 |
据此,总理责成交通运输部责成相关机构向公安部、地方警方通报超过使用期限或检验期限的道路机动车名单,并在媒体上广泛公布。
同时,稽查单位要加强与交通监察员、交警、地方有关部门的配合,对超过或超过年检期限的车辆进行统计、审查和处理。
关于汽车,总理要求公安部指示职能力量加大巡逻力度,管控、发现并严厉处理超过使用期限或年检已过期但仍在交通中的车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总理指示,超过有效期和检验期限仍在流通的车辆将按规定被吊销登记证书和车牌。
为有效开展工作,公安部还需组织培训,提高直接巡逻管控人员的素质、能力和专业技能;推动科技应用,投入设备,及时发现和阻止超过使用期限或年检期限的车辆。
在地方方面,总理指示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指示主管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审查并列出超过使用期限或检验期限的车辆清单,同时制定具体计划依法进行处理。
各地要对超过规定年限和检验期限的机动车,依法进行登记、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年限和检验期限届满的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证和号牌,引导群众上交年限和检验期限届满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证和号牌,劝告群众和企业不买卖、不更换年限和检验期限届满的机动车。
总理指示还明确指出,超过使用期限或超过检验期限的车辆参与交通并发生事故的,相关机关、单位和地方的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
指令指出,这是彻底解决日益增多的使用期限和检验过期的道路车辆问题的紧急解决方案,这些车辆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严重影响运输业务活动的潜在风险。
据《越南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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