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三无”车辆在义安公开运输货物:一时便利,危险难测
没有挡风玻璃,没有车灯,没有后视镜,刹车系统和变速杆都生锈了,老旧的发动机装在车头上……在义安省的许多地方,自制的农用车仍然隆隆地驶下山坡,载着农产品和物资……在这种便利的背后,隐藏着交通隐患。

对于义安省的众多农户来说,自制农用车早已被视为一项“资本投资”,在运输农产品、物资、服务日常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便利的背后,却隐藏着一系列令人担忧的弊端。
这些车辆大多是手工组装,缺乏技术检验,刹车系统、车灯和喇叭缺失或损坏,运行极其不安全。这些原始车辆不仅是道路上的噩梦,也是交通事故的诱因。

七月初,来到归合县芒忠乡(原周里乡),随处可见一辆辆自制的农用车在山坡上行驶。这些车没有挡风玻璃,没有车灯,刹车和变速箱锈蚀松动,车头装着一台名为“同风”的发动机。
当车子被灌满胶水后,发动机轰鸣,冒出浓浓黑烟,并高速冲下山坡,引起目击者的担忧。
一位司机分享道:“我自己做了这辆车,用来把胶水运下山,不用手动搬运。但是它不安全,已经滑了好几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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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居民魏文建先生对此表示担忧:“这种农用车种类繁多,看到就得躲开。有一次,车子在山下搬运胶水时翻了,司机还好只是受了轻伤。” 现实生活中,自制车辆引发的严重碰撞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还有很多。
芒忠乡(原周里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氏清仁女士表示,当地拥有大片金合欢种植园,且山地崎岖,因此人们经常使用自制的农用车辆将金合欢树从林区运到主干道,然后再用卡车出售。“我们已经进行了宣传,让人们了解相关风险,并限制使用农用车辆。从长远来看,需要找到替代这类车辆的解决方案。”阮女士说道。

不仅在芒忠,在白玉、安城、文殊等乡……,自制的农用车也忙碌地行驶着,运着泥土、沙子、混凝土和大米。车辆高速行驶在村道上,没有信号灯,也没有警笛,让人感到不安。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运载大件物料的车辆还会遮挡驾驶员的视线,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安城乡居民阮寿河先生表示:“这种车辆上路既没有刹车,也没有车灯,非常危险。之前就发生过一起运米车撞沟的事故。”

一些没有车窗、没有喇叭、没有安全刹车系统的老旧农用车,甚至混凝土搅拌车,在主干道上随意行驶的现象,正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些车辆大多是由老旧发动机组装而成,由民间或小型机修厂自制,没有按规定进行检验、登记或年检。
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开展了多次宣传、检查和整治,但自制农用车的情况在很多地方仍然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是农村居民货物运输需求较高,而经济条件不允许购买专用车辆来提高安全性,加上部分用户存在粗心大意、主观臆断的心理。

使用国产农用车辆不仅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还会造成许多严重后果。这些车辆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质,尤其是在车流量大的国道和省道上。技术控制的缺失,随时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在车辆下坡、超载或由无证驾驶的情况下。

面对上述情况,义安省当地民众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巡查管控,坚决查扣违规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出台长效措施,例如支持安全车辆的改装,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让民众了解使用国产车辆的风险。

是时候停止对自制拖拉机的危险视而不见了。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不仅是当局的责任,也需要每个公民的共识,戒除这一危险习惯。
根据政府总理2004年12月9日第46号令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旧)2007年12月28日第32号联合通告,自2008年1月1日起,禁止各类国产车辆在境内行驶。国产车辆的定义还包括:农用运输车、用于农林生产的小型拖拉机、简陋的三轮车和四轮车。
第100/2019/ND-CP号法令第17条第3款b点规定:违反交通法规制造或组装的车辆,处以800,000至1,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国产车辆驾驶人将被没收车辆,并被吊销驾驶证1至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