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育部质量管理司司长梅文贞及12名教育部官员进行纪律审查
Mai Van Trinh 先生是参与处理不及格考试的人员之一,并且是教育培训部 13 名正在考虑采取纪律处分的官员之一。

教育培训部质量管理司司长梅文贞先生在和平省进行2018年考试阅卷检查期间——照片:荣河
与 Mai Van Trinh 先生一同出席的还有教育质量管理部门的多名领导和官员、信息技术部门主任、立法部门主任、中等教育部门主任、教育培训部总督察以及许多其他部门和科室的领导。
教育培训部在宣布考虑对公务员采取纪律处分的文件中指出,河江、和平、山罗三个地区的考试作弊违规行为在以下方面存在缺陷:考试文件的制定和发布、考试组织的指导、考试规则的培训和宣传、多项选择题的评分组织以及检查、控制和监督。
根据政府2011年5月17日颁布的第34/2011/ND-CP号法令第3条第1款和第6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对公务员采取纪律处分,教育培训部长宣布将对教育培训部下属各部门、办公室和监察机构的13名公务员和官员采取纪律处分。
违规行为发生时间为 2018 年 6 月。违规行为被发现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9 日。纪律处分的时限在第 34/2011/ND-CP 号法令第 7 条中规定。
此前,在 2018 年考试作弊丑闻曝光时,梅文贞先生担任教育培训部工作组组长,与安全机构和地方政府协调处理作弊丑闻的后果。
一些被列入纪律审查名单的官员和领导也直接参与了 2018 年 7 月和 8 月的考试作弊检查小组。
与梅文贞先生一同被列入纪律处分考虑名单的还有其他几位部门和局领导,包括信息技术部主任阮山海先生;法律事务部主任黎氏金蓉女士;中等教育部主任武廷川先生;总督察阮辉邦先生;副总督察童维贤先生;质量管理部副主任赛功鸿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