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名被告人因非法贩卖毒品罪受审

September 26, 2012 11:12

(Baonghean.vn)-9月25日上午,省人民法院对公安部第三监狱服刑人员28名被告人非法持有、贩卖毒品案进行一审刑事开庭审理。

受审的被告包括:黎春明(1969年出生)、邓廷寿(1973年出生)、陈文登(1971年出生)、陈文海(1985年出生)、陈国基(1977年出生)、黄孟成(1987年出生)、范文切(1957年出生)、阮明贤(1984年出生)、黎廷留(1982年出生)、黎国雄(1979年出生)、吴孟忠(1971年出生)、陈明茂(1987年出生)、黄文农(1977年出生)、阮青荣(1987年出生)、陈文丹丁越海(1974年出生)、李文(1971年出生) Luong(1974年出生)、Dau Van Thinh(1970年出生)、Nguyen Ngoc Hai(1965年出生)、Nguyen Ngoc Lan(1981年出生)、Nguyen Manh Cuong(1975年出生)、Nguyen The Anh(1977年出生)、Nguyen Van Cong(1977年出生)、 Nguyen Sy Khuong(1972年出生)、Hoang Xu Son(1971年出生)。



被告席上的被告

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黎春明组织他人6次将6.9棵、重258.75克的海洛因带入监狱贩卖。阮清荣3次为黎春明保管2.9棵、重108.75克的海洛因。陈文森(因非法贩卖毒品,现服刑11年)曾2次将黎春明的2棵、重75克的海洛因从劳教所带入监狱,并多次从黎春明手中收受海洛因进行零售。

此外,许多囚犯以各种方式参与了黎春明领导的毒品储存和贩卖团伙。本案中被起诉和审判的许多被告因其罪行正在服长期徒刑。黎国雄因谋杀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文旦、黄春山和阮文恕因储存和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因强奸、抢劫、贩卖毒品、谋杀等罪名分别被判处7至20年不等的徒刑。

被告均为在第三监狱(位于新岐县)服刑的囚犯,由于受审人数众多,因此审判在省公安局看守所大厅进行。9月25日,审判委员会刚刚完成审判程序,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宣读了长达37页的关于被告罪行的起诉书。预计审判将于9月25日至26日进行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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