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起涉嫌腐败和经济犯罪的“重大案件”开庭审理

October 1, 2016 17:19

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对6起重大、复杂腐败和经济案件进行一审审理。

范公旦案中被没收65770亿越南盾

10月1日,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央书记处书记阮富仲在河内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落实2016年4月18日常务委员会会议结论的结果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工作的若干重点任务。

Tổng Bí thư phát biểu chỉ đạo cuộc họp
总书记讲话指导会议。

阮富仲总书记在总结会议时表示,自4月中旬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至今,各主管部门积极、紧迫、认真落实预防腐败工作中的多项重要内容,如:补充党的巡视监督工作中预防腐败的若干内容;在指导委员会和中央内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建立中央与省级检察机关在侦查、起诉和审判一审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方面的协作机制;通过审计和巡视活动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性;加强对监察、审计和侦查机关预防腐败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加快侦查、起诉和审判一批重大复杂腐败案件……

阮富仲总书记表示,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央检察机关、中央内务委员会、人民检察院和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为及时、严格、合法审理范公旦案第一阶段所作的密切、积极和紧急配合表示赞赏。

其中,一审合议庭启动了三起刑事案件,建议调查并澄清涉案人员的十项行为;并决定没收65,770亿越南盾(占损失的72%),数额非常大。

在总结取得的成效时,总书记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加快查处一批社会舆论特别关注的特别重大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

要以高度的政治定力,积极主动,正确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任务和权力;注重提高调查评估工作质量;注意对主谋、首要分子、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故意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进行分类处理,从严处理;对如实申报、主动补正或者赔偿损失的人员,要从宽处理;注重采取措施追缴腐败资产;对有申诉、抗诉案件要及时审理,对审判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Trưởng ban Nội chính Trung ương báo cáo tại cuộc họp
中央内务委员会主席在会上作报告

越南国家石油公司“侵占资产、洗钱”案准备开庭

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从现在起到2016年底和2017年第一季度审理6起重大、复杂的腐败和经济案件,其中包括:

(一)农行印刷贸易服务公司“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案。

(二)越南水运建设总公司“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便利”案

(三)桂武纺织股份公司、北宁发展支持基金支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侵占财产”案。

(4)越南国家航运公司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侵占资产、洗钱”案。

(5)越南工商股份制商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奠边府交易所“侵占财产、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放高利贷”案(该案内容已被最高人民上诉法院撤销,将重新调查侵占5家公司10.85万亿越南盾的行为)。

(六)远洋商业股份制银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信用机构经营活动中违反贷款规定”案。

同时,依法紧急审理6起上诉、抗诉案件。

阮富仲总书记责成中央内务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监督、督促并向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实施结果。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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