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伪造医疗记录团伙受审,该团伙诈骗保险金超过60亿越南盾。

特兰·武 October 1, 2025 08:05

为了侵吞保险公司的钱财,黎氏夏安伙同多人伪造医疗记录,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侵吞金额超过60亿越南盾。被告的母亲以及多名医生和护士协助了安的犯罪行为。

9月30日,经过多日的审议,义安省人民法院对60名被告人判处有罪,罪名包括:侵占财产罪、医疗保险欺诈罪和玩忽职守致人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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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黎氏夏安(左侧桌子首位,身穿蓝色衬衫者)及其同伙在法庭上。照片:陈武

该保险诈骗团伙的头目是被告人黎氏哈安(1989年出生,居住于义安省永兴坊)。同时受审的还有被告人泰氏梅(1967年出生,黎氏哈安的母亲,曾是谭记县医疗中心的护士)。

本案被告中有多名医生、护士……他们均在谭记区医疗中心和荣医科大学医院工作。

案卷显示,黎氏夏安曾参与宏利越南有限公司的保险顾问培训,因此她知道,如果保险参与者遭受骨折或烧伤,人寿保险公司将支付巨额赔偿金。

为了骗取保险公司的钱财,安某联系了已经购买保险合同的人,或者劝说他人购买保险合同的人。然后,安某伪造医疗记录,并以此为由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当这些人同意后,安某会向他们索要6000万至1亿越南盾的费用,用于伪造医疗记录。

黎氏夏安与她的生母泰氏梅以及荣医科大学的多名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包括阮国越(1984 年出生)、黄氏贤(1990 年出生)、阮氏玉(1993 年出生)……合谋伪造“骨折”和“烧伤”的医疗记录。

安伪造了医疗记录后,将其转移给相关人员,以便向人寿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保险金。

为了获得保险赔偿,人寿保险公司要求病人返回医疗中心和诊所进行复查以确认结果。为了使复查记录与之前伪造的医疗记录一致,安与诊所工作人员串通起来。

调查机构认定黎氏夏安与其他人合谋伪造了37份“骨折”和“烧伤”的虚假医疗记录,从人寿保险公司骗取了超过61亿越南盾的赔偿金。

庭审中,被告承认犯有起诉书中指控的罪行。被告黎氏霞安承认使用多种手段实施保险诈骗。

出席法庭的保险公司代表要求被告归还赔偿金。被告表示悔过,并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刑罚。

经审议各被告在本案中的角色,陪审团判处被告黎氏夏安16年有期徒刑,泰氏梅7年有期徒刑,阮国越6年有期徒刑,罪名均为诈骗和侵占财产。其余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部分被告被处以罚款。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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