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殴打一岁女儿,并在房屋周围绑电线,接受审判
39岁的陈德明殴打1岁的女儿,在房子周围绑电线,并将视频发给妻子,强迫她不要离婚。
合议庭认为,被告仅仅为了向妻子发泄愤怒,就对自己的孩子过于残忍,这种行为是不道德、不人道的,必须对被告进行严厉惩罚,才能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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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对象。 |
根据起诉书,Minh与其30岁的妻子居住在广宁省,育有两个孩子,分别为一个9岁的男孩和一个1岁的女孩。2020年底,Minh与妻子发生矛盾,妻子提出离婚。2020年12月21日,Minh带着两个孩子前往位于芹苴市宁侨县的亲生父母家中。
第二天早上,小女孩哭了,Minh打把他锁在衣柜里。他拿来衣服和电线,绑在孩子的脖子上,拖着它在屋里走来走去。尽管孩子惊慌失措、哭喊不止,他还是用手机录下了视频,发给了妻子。女孩的母亲打电话给Minh的亲戚进行干预,但没有成功,不得不报警。女孩头部和面部受伤,被送往急诊室,残疾程度达到1%。
在调查和审判期间,Minh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在最后陈述中,被告对自己对孩子所做的事表示悔恨。“被告向家人、妻子和孩子道歉,并为引起社会公愤道歉,”他说。
在法庭上,Minh 的妻子(已离婚)请求法庭判处被告缓刑,以便他有机会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