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养猪场寻衅滋事、抗拒执法案一审开庭审理
(Baonghean.vn)-6月13日至14日,义安省杜良县人民法院对大山乡泰阳洋猪养殖有限公司14名被告人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抗拒执行公务”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因不满泰阳洋猪养殖公司(位于杜良县大山乡第9村)造成环境污染却迟迟不治理的现状,2011年11月12日至2012年1月1日,极端分子(均来自大山乡)煽动多人到该公司破坏、盗窃财物,煽动群众抵制执法力量。
此次审判是该地区被告人数最多的一次。
合议庭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抗拒执法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阮文红、阮越统、邓巴海、武文勇、阮仲林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被告人阮文权、阮文端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4个月、21个月,缓刑。被告人阮文惠、朱光阳、杨德和、丁文和、陈文香、邓巴海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阮文如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3个月。因刑期自羁押之日起计算,被告人当庭获释。庭审在大多数在场人员的一致支持下结束,起到了震慑和教育作用。
明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