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最大垃圾填埋场谋杀案开庭审理
(Baonghean.vn)——在回答陪审团的质询时,阮志俊承认自己与受害者之间绝对没有任何冲突。在接受判决时,被告仍无法解释为何自己能够在当时“冷血地”袭击受害者。
2022 年 9 月 7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志俊(1994 年出生),居住于荣市雄东乡龙华村,因犯“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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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志俊出庭受审。照片:安琼 |
起诉书称,2022年3月3日下午,阮志俊驾驶垃圾车前往位于义禄县义安乡第二村的垃圾处理厂倾倒垃圾时,发现周围有很多人,便鸣喇叭让车进入。其中就有胡士朝先生(1985年出生),家住义禄县义安乡第二村,正在垃圾处理厂捡拾废品。胡士朝先生鸣喇叭后,仍不肯回避,引发双方冲突。
由于众人拦住他,Tuan爬进了他的车厢。与此同时,Trieu离开并站在Tuan的车后面。
过了一会儿,Tuan在自行车上找到一把剪刀,跳下车向对方炫耀自己的威力,双方继续争吵打斗。
当 Trieu 先生准备殴打 Tuan 时,嫌疑人用剪刀刺伤了 Trieu 先生,导致受害者跪倒在地。
见Trieu先生不再反抗,Tuan立即回到车上,开车前往垃圾场后方倾倒垃圾。回来后,他发现受害者已死亡,于是Tuan立即躲进了垃圾场后面的山区。当晚深夜,Nguyen Chi Tuan到警察局坦白了自己的行为。
根据尸检结果,受害者因颈部穿透伤导致急性循环衰竭而死亡。
庭审中,阮志俊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在调查期间,阮志俊曾向受害者家属施压,要求其赔偿。
受害人父亲何士传先生怀着失去孩子的父亲的心,也体会到被告父母因孩子入狱的痛苦,因此向法庭请求减轻被告的刑罚。
综合考虑整个案件,考虑到被告人的行为极其危险,需要严格审理,审判小组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阮志俊有期徒刑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