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抢劫赌场的机动警察受审
胡志明市第六郡一名警察持枪抢劫赌客,造成一人受伤。
1月23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非法持有和使用军用武器罪两项罪名,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清俊(1986年出生,第六郡机动警察局工作人员)和高俊明(1974年出生,音乐家)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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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治安和机动警察为首的抢劫团伙在法庭上 |
与此案相关的其他9名被告因包庇罪犯和抢劫罪被判处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法院还判处了阮越英(1984年出生,前第六郡警官)非法储存和使用军用武器罪。
根据起诉书,Tuan 和 Minh 商议了在春节期间用枪从赌客手中抢钱的计划。Tuan 和他的朋友假扮警察,在第五郡、第十郡和平新郡的街道上游荡,寻找赌场进行抢劫。
该团伙共实施了6起案件,从多人手中抢走了总计2140万越南盾,并将其分赃。其中,2013年2月13日中午,在第五郡高达街发生的赌场抢劫案中,Tuan在抢劫赌客的钱财时开枪射击,造成一人受伤,受伤率为2%。当Tuan抢走250万越南盾并放入钱包时,赌客们进行了反抗,并逮捕了这名警官。
关于这把枪,Tuan称他从被告Viet Anh那里借来的,只用来威胁赌徒,让他们给他钱。2月13日中午抢劫时,Tuan向空中鸣枪示警,试图吓唬赌徒,但子弹飞出,造成一人受伤。
据 dantri.com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