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食品安全管理不力的官员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刚签署并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第13/CT-TTg号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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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跨学科检查组在Big C Vinh超市检查食品卫生和安全状况 - 摄影:Thanh Chung。 |
《意见》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健康的重大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自2010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各部门按照国际惯例,对每个产品系列实施链条式安全管理,克服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割、重复监管的现象。
然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然错综复杂,引发社会忧虑和不满。其主要原因在于,许多地方对食品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和重视,发现问题慢、处理不及时……
为了强化责任,提高国家管理的有效性,推动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确保食品安全,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各部门负责人、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认真、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对政府总理负责,落实好所承担的责任。
处理食品安全管理不力的官员
政府总理阮春福要求卫生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贸部等各部加强检查、督查工作,特别是对指定行业的食品安全进行突击检查和督查,严格管理食品安全相关材料,及时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不负责任、不作为的集体和个人、机关和公务员,依法依规处理或建议严肃处理。
公安部组织专业力量和地方公安机关掌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环节和领域情况,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行为。
财政部应于5月20日前向总理提交食品安全管理资金计划,指示地方将所有用于食品安全行政违法行为的罚款用于此项工作,如确有需要,可从国家预算中补充资金,用于此项工作需要,特别是用于检验、检测、技术设备以及不安全食品的处理和销毁的资金;违法组织和个人必须承担处理和销毁不安全食品的费用。
近期,2016年中央预算支出的90%已分配给“健康-人口目标计划”下的食品安全项目,以便各部委、各行业、各地方能够落实2016年的食品安全任务。
政府总理要求各级人民委员会对本地区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负起责任,把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作为一项紧迫任务,需要重点指导和管理;优先为食品管理和安全保障拨付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根据国家预算法的规定,从地方预算中主动拨付与食品安全行政违法行为罚款金额相当的资金,用于投资技术设备和检查、检测、处理和销毁不安全食品的工作。
上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直接领导、定期督促和检查下级国家机关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坚决处理不负责任、不作为的官员和公务员。从乡到省,各级领导要对本地区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责任。
建立安全的食品分销系统
按照政府总理指示,地方各级宣传动员各农户、农场主、企业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保障规定,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公开生产经营过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食品安全是建设新农村和文化居住区的重要标准。
重点引导安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原料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广泛应用VietGAP模式等安全生产模式,发展安全食品流通体系。
地方在商业中心和大型农产品市场投资移动或固定测量设备,指导和帮助人们识别安全和不安全的食品;并提高该地区测量中心的能力。
总理要求各新闻机构,首先是中央、各省、各市新闻机构,增加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稿件、专栏、专版和节目,客观、诚实、及时地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和宣传,特别是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
卫生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贸部、公安部、边防部和地方建立相应机制(如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严肃、及时处理;对发现和举报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情况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确保新鲜食品和消费食品的安全
政府总理阮春福要求2016年集中指导和推动明显变革,确保生鲜食品和人民日常生活所消费食品的安全卫生。
公安部、工贸部、国家指导委员会、海关、边防、市场管理部门和地方要加大力量,检查、控制、防范和严厉打击走私、流通、经营来源不明的不安全生鲜食品的行为。
工贸部加强管理,防止走私假冒伪劣酒类、软饮料,防止流通和经营过程中的商业欺诈,确保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政府总理要求卫生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贸部制定各自主管领域食品生产加工禁用物质清单,并配合国家管理机构将这些物质列入需要特别监控的物质清单;重点彻底处理沙丁胺醇、黄体酮和抗生素在畜牧业、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使用问题。
卫生部加强对功能性食品、防腐剂、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进口的管理,指导地方确保工业园区、旅游区、节庆活动、大型活动等场所的饮食、街头小吃、集体厨房等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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