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向警方谎报财物被抢的人员的处理

青桑 March 20, 2023 06:47

通过检查现场痕迹和黎文林可疑的证词,警方确定没有犯罪迹象。

黎文兰在警察局。 图片来源:越通社

安江省朱莫县警察局的消息称,该部门正在整理案件档案,处理黎永林(2000 年出生,居住于金瓯省金瓯市第七坊)因“向主管机关和组织举报虚假和不实信息”而受到的处罚。

据赵莫县警察局介绍,3月17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黎永林到安江省赵莫县和平乡警察局报案,称自己刚被两名陌生年轻男子殴打,倒在德朗运河(赵莫县和平乡安顺村)河岸上,随后被抢走车牌号为69B1-544.71的摩托车、一部手机和19万越南盾。

接到报案后,和平乡公安局配合刑警队、朱茅区公安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在检查了现场痕迹和黎永林的证词后,发现有很多疑问。后来,朱莫县警察局确定没有犯罪迹象。

警方通过专业手段,认定林某举报的是虚假信息。

经过警局对林某的纠缠和剥削,林某承认举报了假新闻。

该嫌疑人供述,因手头拮据,且染上毒瘾,3月16日晚7点左右,Lam向金瓯市一位朋友借了一辆摩托车(车牌号69B1-544.71),开着车去找地方卖。Lam随后结识了一名叫Hieu的男子,Hieu答应帮Lam找地方卖摩托车。

3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Lam和Hieu骑着摩托车来到德朗运河区(Cho Moi县和平乡),将摩托车交给Hieu去找买家。

约10分钟后,Lam未见Hieu回来,知道自己被骗了,便想着向警方报案,谎称自己的财物被抢,目的是让警方调查,找到Hieu,追回汽车,同时掩盖Lam的违法行为。

目前,Cho Moi 县警察局除了整理案卷,对犯罪嫌疑人 Le Vinh Lam 涉嫌“向主管机关和组织举报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理外,还正配合金瓯省金瓯市警察局继续核实、调查,以查明犯罪嫌疑人 Le Vinh Lam 涉嫌“滥用信任侵占财产”的行为。

据vietnamplus.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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