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处罚不开启航行监控设备的船东和船长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刚刚发布文件,要求沿海省市人民委员会指示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要求船主和船长在海上捕捞作业时24小时开启航行监控装置。如船主和船长故意违反规定,不开启装置与岸上联系,将依法严厉处罚。
这是加强海上作业渔船管理、应对欧盟“黄牌”的措施之一。同时,为落实总理关于应对欧盟委员会打击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IUU)捕捞警告的若干紧急任务和解决方案的第45/CT-TTg号指令,该法规要求总长度15米及以上的渔船安装航行监控装置,全天候开启,并与省渔业部门岸站连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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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还要求沿海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导农业与农村发展厅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指示对正在使用、损坏、丢失和召回的Movimar设备进行检查、审查和统计,并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新分配,为有需要的省份的渔船回收、保养、维修、分配和重新安装。
同时,对水产分局岸站及渔船上安装的终端进行升级改造,与岸站同步兼容,满足渔船每2小时自动向岸站更新位置的要求。
此前,欧盟委员会已向越南涉嫌非法捕捞的海产品发出“黄牌”。为了应对欧盟委员会的“黄牌”,越南近期坚决实施多项措施,逐步预防、减少并最终消除外国海域的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活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常务副部长河公俊表示:“越南坚决落实解决方案后,渔船和渔民在外国海域违法捕鱼的情况已大幅减少。特别是在太平洋岛国,渔船的违法行为几乎绝迹;目前,仅在因划界不清而存在重叠和争议的历史性海域,有渔船和渔民被扣押处理的情况。”
此外,越南还依法推进水产品追溯,防止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活动的原料进入生产环节……同时,从中央到地方,每天通过大众媒体广泛开展信息宣传,使民众和渔业管理人员对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渔民的守法意识也得到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