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查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近日,南北快速路上,发生多起逆行、倒车、占用紧急车道、违规停车;摩托车、摩托车及行人非法进入快速路;快速路变更车道时不打转向灯等违法行为……
发现许多违规行为
近日,为落实公安部计划,公路交通警察第四大队(交通警察局)开展2025年春节期间安全、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高峰专项行动,查获多起违法驾驶员。
典型的一幕是,12月15日上午7点30分,在南北45号公路宜山-演州-白沃451公里处,巡逻队发现一辆牌号为37K-033xx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打转向灯变换车道,迫使后车紧急刹车。司机的这一行为被交警的专业设备记录了下来。

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后,执法队立即在46B国道路口(雄原县雄西乡)拦停了车辆。司机VVQ(1998年出生,居住在太和市)查看了其行为记录视频后承认了违规行为。由于此次违规,Q先生被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被吊销驾驶证两个月。

除了检查超速行驶、越线行驶、无灯变道等违法行为外,交警部门还对车辆进行了酒精浓度检测;抽查了客运货车、包车的行驶记录仪、行车记录仪运行情况。
第一天,公路交通警察四队检查了近10辆车,发现一起违规行为:司机NTH(1991年出生,居住在多乐省)在驾驶过程中边开车边使用手机。司机H.在查看视频和图片后承认了错误,并在行政违规报告上签字。
T据公路交通警察第四大队通报,自12月15日至29日,该大队共出动45个班次,315名官兵在45号国道——宜山——演州——白沃段进行巡逻检查,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03起。
主要违法行为包括:超过规定速度、不系安全带、开车时使用手机、不打转向灯变换车道……罚款总额高达6.632亿越南盾,同时吊销97人的驾驶证,吊销9人的警徽。记录超速行驶67起(其中轿车53起、货车14起)、无信号灯变道9起(其中轿车8起、货车1起)。对超速行驶222起、无信号灯变道85起发出罚款通知单。
此前,2024年2月,Facebook上出现了一段视频,显示一辆卡车在南北高速公路宜山至演州路段逆向行驶。视频中,卡车司机不断变换车道,并闪着警灯示意其他车辆让路。
此时高速公路上雾气浓重,能见度有限,与上述违规货车对向行驶的车辆行驶缓慢,所幸并未发生碰撞。

交通警察局第四公路交通巡逻队接到举报后,查明在宜山—演州公路上对向行驶的卡车(牌照号为37C-113.90)的驾驶员为潘文S.(1975年出生),居住在杜良县。
在派出所,司机S承认,2月20日,他驾驶一辆牌照为37C-113.90的自卸卡车在宜山—演州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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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S解释自己走错路的原因时表示,由于不认识路,他沿着宜山-演州高速公路南北行驶。意识到走错路后,他掉头沿高速公路逆向行驶,到达了路口。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公路交通巡管四队(交警部门)已作出行政违法记录,暂扣车辆及驾驶员S的驾驶证,依法处理。
此外,省交通安全委员会表示,近日接到报告称,有人擅自翻越兴安南乡和兴安北乡(兴原)地区Km453+00至Km455+00处的围栏进入高速公路,驾驶不允许在演州-白沃投资子项目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向道路上扔石头或其他物品,危及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的安全。
宣传与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
为了及时纠正上述情况,2024年12月2日,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向黄梅、琼琉、演州、宜禄、雄原等县镇交通安全委员会颁发第344/ATGT号文件,要求指示各乡、坊、镇加强宣传,动员人民不擅自翻越围栏进入高速公路;不站在立交桥上向高速公路扔石块、泥土和危险物品;不驾驶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
利用乡镇、坊的扩音器警告人们,上述行为会给高速公路上参与交通的人和车辆带来不安全,并且违反法律。

省交通安全委员会还要求各地方交通安全委员会指导区、乡级警察在巡逻、管控、提醒和警告过程中注意人身和车辆事故风险以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严厉处理故意违法案件,配合依法建立行政违法记录;审查和发现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克服上述情况……
除宣传工作外,据悉,为落实2025年春节假期交通安全保障高峰期要求,公路交警四队将加强检查处理力度,重点打击超速行驶、不打信号灯变道、在公路上乱停乱放、酒精和毒品超标、货车加长车墙和货箱、超载等直接导致公路交通事故的行为。
对于乘用车(合同车),工作组将根据第10号令重点检查行车记录仪、行驶记录仪的运行维护和数据传输情况;利用设备数据处理驾驶时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不系安全带、超员载客等行为。

还需注意的是,自2025年1月1日起,第168/2024/ND-CP号法令将正式生效,该法令规定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大幅提高了对造成众多事故(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和群体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或掉头的行为是罚款最高的违法行为之一,罚款金额从之前的1600万至1800万越南盾大幅增加,从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或停错位置等行为的罚款金额也从1000万至1200万越南盾增加到1200万至1400万越南盾。
因此,除了地方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参与外,民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人们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抛掷石块或其他物质对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特性是经常高速行驶,处理情况的时间和距离非常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