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查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近日,南北快速路上,发生多起逆向行驶、倒车、占用紧急车道、违规停车;摩托车、摩托车及行人非法进入快速路;快速路变更车道时不打转向灯等违法行为……
检测到多项违规行为
近日,为落实公安部计划,公路交通警察第四大队(交通警察局)开展2025年春节期间治安、秩序和交通安全高峰专项行动,查处多名违法驾驶员。
典型的一幕是,12月15日上午7点30分,在南北高速公路451公里处,即45号国道——宜山——演州——白沃,巡逻队发现一辆牌号为37K-033xx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打转向灯变换车道,导致后方车辆紧急刹车。司机的这一行为被交警的专业设备记录了下来。

车辆刚驶离高速公路,工作组就在46B国道(雄原县雄西乡)路口拦停了车辆。驾驶员VVQ(1998年出生,居住于太和市)查看了自己的行为视频后承认了违规行为。由于此次违规,Q先生被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被吊销驾驶证2个月。

除检查超速行驶、非法越线、无灯变道等违法行为外,交警大队还对车辆进行了酒精浓度检测;抽查了乘用车、合同乘用车的行驶记录仪、行车记录仪运行情况。
第一天,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四队检查了近10辆车,发现一起违规行为:司机NTH(1991年出生,居住在多乐省)开车时使用手机。司机H.在查看视频和图片后承认了错误,并在行政违规报告上签字。
T据公路交通警察四队通报,自12月15日至29日,该队共出动45个班次,315名官兵在45号国道——宜山——演州——白沃段进行巡逻检查。在巡查工作中,该队已立案处理203起违法行为。
主要违法行为包括: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开车时使用手机、不打转向灯变换车道……罚款总额达6.632亿越南盾,同时吊销97起案件的驾驶证,吊销9起案件的警徽。记录超速67次(其中轿车53次,卡车14次),无灯变道9次(其中轿车8次,卡车1次)。已对222次超速、85次无灯变道发出罚款通知。
此前,2024年2月,Facebook上出现了一段视频,显示一辆卡车在南北高速公路宜山至演州路段逆向行驶。视频显示,卡车司机不断变道,并闪烁警灯,要求对面车辆依法让行。
此时高速公路上雾气浓重,能见度有限,且违规货车对面行驶的车辆行驶缓慢,所幸并未发生碰撞。

交通警察局公路巡逻交通管制第四大队接到举报后,经核实,在宜山—演州公路对向行驶的货车(车牌号37C-113.90)驾驶员为居住在杜良县的潘文S.(1975年出生)。
在派出所,司机S承认,2月20日,他驾驶一辆牌照为37C-113.90的自卸卡车在宜山—演州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
.jpg)
司机S解释自己走错路时表示,因为不认识路,所以自己上了宜山-演州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发现走错路后,他掉头沿高速公路逆向行驶,到达了路口。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交通巡逻四队(交警部门)已作出行政违法记录,暂扣车辆及驾驶员S的驾驶证,依法处理。
此外,省交通安全委员会表示,近日收到报告称,有人擅自翻越兴安南乡和兴安北乡(兴原)地区Km453+00至Km455+00处的围栏进入高速公路,驾驶不允许在演州-白沃投资子项目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向道路上扔石头或其他物品,危及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的安全。
宣传与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
为了迅速纠正上述情况,2024年12月2日,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向黄梅、琼琉、演州、宜禄、雄原等县镇交通安全委员会颁发第344/ATGT号文件,要求指示各乡、坊、镇加强宣传,动员人民不擅自跨越围栏进入高速公路;不站在立交桥上向高速公路扔石头、泥土和危险物品;不驾驶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
利用乡镇、街道的扩音器警告人们,上述行为会给高速公路上参与交通的人和车辆带来不安全,并且违反法律。

省交通安全委员会还要求各地方交通安全委员会指导区、乡警察巡逻、管控、提醒人们,警告造成人员和车辆事故的风险以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严厉处理故意违法案件,配合依法制定行政违法记录;审查和发现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建议并制定解决方案,克服上述情况……
除开展宣传工作外,据悉,为落实2025年春节期间保障治安、交通安全的重点任务,公路交警第四大队将加强检查处理力度,重点打击超速行驶、不打信号灯变换车道、在高速公路上乱停乱放、酒驾、毒驾超标、货车加长车墙和货箱、超载等直接导致公路交通事故的行为。
对于乘用车(合同车),工作组将根据第10号令重点检查行车记录仪、行驶记录仪的维护保养和数据传输情况;利用设备数据处理驾驶时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行为;不系安全带驾驶、超员载客等行为。

还需注意的是,自2025年1月1日起,第168/2024/ND-CP号法令将正式生效,该法令规定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大幅加重了对造成众多事故(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和群体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或掉头的行为是罚款最高的违法行为之一,罚款金额从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不等,与之前的1600万至1800万越南盾相比大幅增加。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或停错位置等行为的罚款金额也从1000万至1200万越南盾增加到1200万至1400万越南盾。
因此,除了地方当局和职能部队的参与外,民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人们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抛掷石块或其他物品对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往往速度很快,处理情况的时间和距离都很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