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一家零售店的老板被罚款750万越南盾

质量保证 September 4, 2021 11:44

(Baonghean.vn)——尽管只允许向有集体厨房的单位和组织出售食品,或者按照街区命令出售,但荣市宜富乡一家便利店的店主仍然直接向个人零售。

来自政府的信息宜富乡荣市表示,当地已立案处理一名违反防疫规定的便利店店主。

因此,9月4日上午,宜富乡当局在巡逻时发现金城6A公寓的一家便利店公然向该地区的居民出售猪肉和月饼。

信息核实显示,根据市政府规定,这家商店不在食品供应链范围内,且此前曾被勒令停业。然而,今天早上它却违反规定重新开门营业。

Cửa hàng vi phạm tại xã Nghi Phú, TP.Vinh. Ảnh: Q.A
荣市 Nghi Phu 公社的违规商店。照片:质量保证

店主违反了第十四条第二款,第117号法令对于“不遵守主管机关和组织要求的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行为”,罚款金额为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宜富乡已对该店铺店主NTQT女士立案,并建议荣市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750万越南盾的罚款。

此前,荣市发布了第189/KH-UBND号计划,明确规定市内超市、小型超市、零售店以及农产品和食品连锁店不得进行零售,仅允许直接向已组织集中式集体食堂的市内企业和单位供货。请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各区、乡人民委员会及其他部门协调,按照市人民委员会的计划组织基本物资供应。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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