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劣质汽油,公司被罚款超过 2.32 亿越南盾,吊销执照一个月
(Baonghean.vn)—— 该公司被科技部监察局发现,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E5 RON 92 汽油,其中已消耗 4,000 多升汽油,另有 2,600 多升汽油未消耗。
4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签署决定,对平镇有限公司(位于义丹县义山乡山西村)处以2.32亿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处罚原因是该公司销售的产品及货物质量不符合相应技术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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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正加油站——出售劣质E5 RON 92汽油。图片:PB |
该公司还面临额外处罚,吊销其石油经营资格证书一个月。该决定还要求该公司召回并回收未售出的违规商品,包括超过2600升E5 RON92汽油。
此前,3月18日晚,科技督察局对位于义丹县义山乡山西村的平正加油站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时,该商店出售三种汽油,包括RON 95、E5 RON 92和柴油。检查组采集了这三种汽油的3个样品,并送往标准计量质量技术中心(隶属于科技部标准计量质量综合司)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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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于3月18日晚间从该设施采集了汽油样本。图片来源:PB |
标准、计量和质量技术中心的检测结果表明,E5 RON 92 汽油样品不符合国家关于汽油、柴油和生物燃料的技术法规 QCVN 01:2015/BKHCN。
具体来说,E5 RON 92汽油中的乙醇(生物酒精)含量仅为1.88%,而根据规定,乙醇含量应为4-5%。检查时,该加油站有超过6600升未售出的E5 RON 92汽油。
3月29日,科技部督察局对平正贸易有限公司发出行政违规记录,原因是该公司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E5 RON 92汽油,已消耗汽油4000多升,剩余汽油2600多升。同时,这些未售出的汽油已被全部封存。
义安省科技厅已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提交了文件,要求按照权限对平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