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义禄县橙剂惨痛经历”一文:第一部分:省领导一套,劳动荣军社会部和义禄县另辟蹊径
《乂安报》报道了义禄县橙剂受害者援助政策的实施情况。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劳动荣军社会厅和义禄县在2012年3月30日前进行检查、处理并要求答复,但直到2012年8月13日,劳动荣军社会厅和义禄县才收到书面答复。虽然迟了5个月,但这是一份应对性文件……
(Baonghean)-《乂安报》报道了义禄县橙剂受害者援助政策的实施情况。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劳动荣军社会厅和义禄县在2012年3月30日前进行检查、处理并要求答复,但直到2012年8月13日,劳动荣军社会厅和义禄县才收到书面答复。虽然迟了5个月,但这是一份应对性文件……
2012年2月24日,《义安报》刊登了题为《义禄县橙剂受害者的悲惨故事》的文章,反映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义禄县橙剂受害者援助政策的落实情况。2012年3月1日,省人民委员会签发了第1093/UBND-VX号批示,责成劳动荣军与社会局局长主持并配合义禄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对文章内容进行检查、澄清,严格依法处理,并于2012年3月30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处理结果。
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依据义禄县人民委员会的结论发布
回信
但直到2012年8月13日,劳动荣军社会部才发出第1431/LĐTBXH-NCC号批示,就该报报道内容的处理情况作出答复,内容如下:“劳动荣军社会部接受宜安报的反映,已发文责成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对该报报道的内容进行检查核实;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于2012年7月4日发出第49/KL-UBND号检查结论。结论文件内容称:2012年2月24日出版的第5956号宜安报关于宜禄县宜光乡发生多起伪造文件领取有毒化学品案件的报道毫无根据,不准确。”
义禄县人民委员会第49/KL-UBND号检查结论就报纸上提出的问题确认:“根据核实阮红汝先生、阮德雅先生和武士年先生化学毒害记录及相关文件的结果,结果表明:
1. 阮红汝先生,1952年出生,1972年5月入伍,住宜禄县宜光乡青荣2村,服役时间:1972年7月至1973年11月,任职于广治省橙剂污染区C767-E97部队。1973年11月至1975年10月30日,任职于第一军总参谋部C11-D703部队,参加过胡志明战役,该部队位于橙剂污染区。
2. 阮德雅先生,1953年出生,1972年12月入伍,居住于义禄县义光乡清荣2村,工作时间:1972年12月起,在C11-D3-E22部队入伍,1973年3月在工程指挥部D3-E249部队从事情报工作,广治省的作战区域是橙剂影响区,这是正确的。
3. 武士年先生,1935年出生,1963年10月入伍,现住义禄县义光乡清荣2村,曾参加过1967年4月至1969年10月在隆安省芹得县的抗战,荣获解放战士勋章,符合橙剂地区劳动者认定条件。因此,阮红汝先生、阮德雅先生和武士年先生的化学毒物救济金领取材料已按现行规定编制和审查。阮明德先生和武忠涛先生向新闻界提供有关阮红汝先生、阮德雅先生和武士年先生伪造档案以获取化学毒物感染者福利的指控是虚假指控。
关于处理措施,结论指出:“1.责成宜光乡人民委员会:继续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向阮红汝先生、阮德雅先生和武士年先生发放橙剂补贴。责成宜光乡清荣2村对提出诬告陷害的宜光乡清荣2村村民阮明德先生和武忠涛先生组织审查会议。”
2.责成宜光乡清荣2村村民阮明德先生和武忠涛先生向揭发和提供虚假信息的组织和个人道歉并公开纠正。
3.建议义安报领导:继续注意指导记者、同事们积极深入基层,及时反映县内竞赛运动,同时打击、批评各方面不良势力,赢得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建设日益繁荣美好的祖国。
此外,宜禄县人民委员会还发出第243号公文,要求阮明德先生和武忠涛先生“向受到诬告的组织和个人道歉并公开纠正”。
问题是:除了相对于省人委会的要求反应迟缓之外,相关内容也并未进行彻底、充分的核实,而仅仅基于查阅和复印了宜光乡3起案件的记录,而其他案件和其他事件则被置之不理!更何况在核实这3起案件记录的过程中,宜禄县人委会检查组还遗漏了许多细节,并依据极其不合理的核实文件得出结论(下一期我们将专门用一篇文章来澄清这个问题)。
在核实《义安报》内容的过程中,该报称“劳动荣军与社会部与义禄县人民委员会协调,省略了《义禄县橙剂惨痛经历》一文中报道的许多细节,例如义光乡7起、义切乡4起涉嫌伪造文件以获取橙剂援助的案件”。此外,该报还提到了“中间人”接受伪造文件以获取橙剂援助的问题,这些人仍在义禄县活动;有些人拥有完整的医疗记录,情况极其糟糕,但尚未获得援助。为了确保证人保护规定,我们有时会提供全名,有时会提供姓氏、中间名和首字母。随后,2012年3月16日,63岁的武鸿定先生(Nghi Hong Dinh,音译)在义切乡(Nghi (Loc)继续向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人民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交请愿书。在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的请愿书中,丁先生明确列出了宜切乡(宜禄县)7名不值得享受橙剂支持制度但仍在享受该制度的人员的姓名和地址,并要求进行调查以审查这些问题。然而,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的结论却声称“没有调查依据”?
这篇文章、举报人以及省人民委员会的正式批示,旨在要求相关层级、部门和地方重新审查和评估义光、义切两个乡(义禄)以及其他地区橙剂受益者的记录,避免出现坏人利用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谋取利益,而那些应该得到利益的人却得不到利益,引起民众不满的情况。然而,情况似乎并未如预期。
阮明德先生和武忠涛先生不同意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的结论,于2012年9月5日向《宜安报》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领导审查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的结论”,希望“还社会一个公道”。两人还表示,在上次与宜禄县人民委员会检查组的工作会议上,他们提出了异议,没有在检查组的结论上签字。2012年9月6日,武鸿定先生在接受《宜安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以党员的荣誉感,决心对那些伪造文件、进行虚假申报以享受橙剂政权的人进行严厉谴责!
难道宜禄县人民委员会2012年7月4日第49/KL-UBND号结论和劳动荣军社会局第1431/LĐTBXH-NCC号批示只是应付和敷衍了事,而不重视解决人民的不满和不满,也不重视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吗?!
(为了解宜禄县人民委员会 2012 年 7 月 4 日第 49/KL-UBND 号结论的真相,请阅读第二部分:假货上假货)。
光伏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