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芳(宜禄)骚乱:阮泰合先生做了什么?!
-->>团结并不意味着同谋或为错误行为辩护。
阮泰合主教与省领导举行工作会议。
与此同时,5月22日晚,在Trai Gao(Nghi Phuong,Nghi Loc)发生破坏Son先生房屋和殴打、非法逮捕人员的事件时,各级当局多次致电Hop主教,以协调解决。
当天晚上10点左右,阮泰合主教和主教办公室副主任阮多艾神父抵达事发现场。然而,阮泰合主教并未立即对三名重伤的警察进行抢救和急救,反而指示Trai Gao堂区牧灵委员会起草一份报告,诬陷警方阻止教友举行弥撒。阮多艾神父向官员宣读了报告,但警察并未在内容虚假的报告上签字。当警察没有签字时,阮泰合主教威胁道:“如果你们10分钟后不签字,我就回家,教友们自己解决。”
直到2013年5月23日零时,为保障自身安全,警察才被迫在记录上签字。当时,何主教叫来了义方乡教友的车,将被非法关押在13村文化馆的3名同志送往县公安局。之后,伤势严重的教友才被送往医院进行急救。因此,何主教按照各级部门的要求,亲临事发现场,协调解决问题,是值得称赞的。然而,何主教作为有威望的人,看到教友们的不法行为,本应站出来劝诫教友,挽救受难者,但他却为那些被控制、受伤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教友们设定条件,让他们承认这起捏造的事件,这违背了一个正常人的良知和道德。
发生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破坏财物事件后,2013年5月25日,乂安省侦查警察局对这起案件作出刑事立案侦查决定,并于2013年6月3日对被告人吴文奎(1960年出生,住宜芳乡第14村)和阮文海(1970年出生,住宜芳乡第12村)作出起诉决定,并签发逮捕令,以涉嫌《刑法》第245条“扰乱社会秩序”罪对被告人进行临时拘留。
2013年6月27日,对吴文魁和阮文海的逮捕令已依法执行,以便开展调查。逮捕嫌疑人后,省公安厅副厅长武战胜同志致电合主教,确认警方已依法逮捕嫌疑人。合主教回答说:“你们逮捕得不够彻底。”
(同时,侦查警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典》第80条规定,逮捕被告人阮文海、吴文魁:逮捕令应当载明日、月、年、签发人姓名、职务;被逮捕人姓名、住址、逮捕事由;逮捕令应当由签发人签字、盖章;执行人应当宣读逮捕令,解释逮捕令内容、被逮捕人的权利义务,做好逮捕记录;在其他地点逮捕时,必须有被逮捕地的乡、坊、镇政府代表在场见证……部分士兵穿便衣是为了配合穿制服的士兵,这也是规定的,符合警察机关的职责要求)。
合先生所说的警方抓错人、抓一人是为了通知另一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宜芳乡有两个姓吴文奎的人,一个是1963年出生在13村,被捕的人是1960年出生在14村的吴文奎。在逮捕1960年出生在14村的吴文奎时,逮捕令上清楚地写明了他的姓名、出生年份和家乡。在侦查机关,吴文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所以不能说警方抓错人。至于抓一人是为了通知另一人的说法,警察机关也承认寄往乡里的信封地址写错了,但发现错误后,立即召回并更正,并没有按照信封上写的地址寄出。目前,家人和教会都没有拿到他们所说的警方犯错的文件,因为这份文件在被发现后就被立即召回并纠正了。
在与省警代表的会面中,霍普主教提出的“让两名嫌疑人返回家人身边”的要求,也是一种含糊不清、口是心非的表述方式,因为“让他们返回”与“保释”和“保释”不同。这一要求违反了法律规定。在提出旨在掩盖5月22日骚乱中嫌疑人罪行的无理要求后,霍普主教声称:“我已经尽到了我的责任,如果你们不释放他们,我就让人民行使他们的权利。”
此后,许多教友联名请愿,声称警方像匪徒一样抓人,要求释放他们……(教友联名请愿的内容大多与Hop主教提出的要求类似——记者)。2013年7月11日,堂区议会及4个村(Nghi Phuong、Nghi Loc)堂区议会共15人,聚集到乡人民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解释5月22日发生的事件并非逮捕或殴打,而是“保护”了警察!(但并不清楚他们究竟在保护他们免受何种危险?!),并要求当局尽快澄清事件真相。 2013年7月13日,美安堂区和青山堂区分别悬挂了“美安堂区强烈抗议义禄县和义安省当局非法抓捕人员”的横幅……
阮泰合主教在荣市主教宫就职第一天。
8月26日阮泰合主教出国回国后,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虽然公安部尚未承诺释放5月22日事件的两名嫌疑人,但霍普主教告诉堂区教友,他已与公安部代表进行了交谈,他们承诺释放涉案人员,但乂安省警方和政府尚未同意。霍普主教还向堂区教友“承诺”:你们只要等到9月4日,我会履行我的职责,如果我做不到(要求无条件释放涉案人员——记者),那么你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正是阮泰合先生的这些挑衅性言论,成为了近日义芳(义禄)部分极端教区信徒闹事的“催化剂”,导致了8月30日人群涌入乡人委会闹事、辱骂乡干部;9月3日围攻乡人委会、非法拘禁;9月4日发生造成多人伤亡的骚乱!
9月3日和4日,省领导发出公函,邀请阮泰合先生到省人民委员会与省领导开会,协调解决宜芳乡(宜禄)发生的事件,并派人直接将他带到主教府,但合主教仍然拒绝合作,让教友们为所欲为!
阮泰合主教出席辅理主教晋牧典礼
阮文元
作为荣市教区主教、越南主教会议正义和平委员会主席,阮泰合先生的上述行为是否符合教会赋予他的职责和他所“穿”的服装?
记者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