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司法部官员被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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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胡志明市最高人民上诉法院在芹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名被告人因“受贿”和“行贿”等罪名提起的上诉案件。这是一起性质十分严重、范围十分广泛的受贿案。



法庭上的被告

案卷显示,芹苴市司法局行政司法部原副部长范成勇利用职务之便,与胡志明市和芹苴市的人员勾结,组建了一个涉外婚姻登记网络。范成勇与陈玉忠商议,寻找有意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寻求“帮助”。范成勇的受贿行为始于2009年4月。2010年11月11日,范成勇被当场抓获,非法获利超过41亿越南盾。


7月24日,芹苴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范成勇无期徒刑。其他八名被告人陈玉忠有期徒刑20年,阮黄明有期徒刑20年,阮氏金黄有期徒刑20年,陈氏清香有期徒刑14年,阿友寿有期徒刑14年,谢氏碧庄有期徒刑13年,裴友寿有期徒刑13年,陈惠姑有期徒刑10年,均因“受贿”罪。


九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告人邓某提出上诉,请求减轻处罚。其余八名被告人提出上诉,请求变更罪名,减轻处罚。

12月4日,法院驳回被告人Dung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部分接受了其余八名被告的上诉,将罪名从“受贿”改为“贿赂中介”。具体而言,法院以“贿赂中介”罪判处黄某15年有期徒刑,黄某12年有期徒刑,张某11年有期徒刑,陶某12年有期徒刑,寇某8年有期徒刑,陶某8年有期徒刑。

至于两名被告人Minh和Trung,尽管他们犯有与上述被告人相同的罪行,但由于与其他被告人相比犯罪情节较重,法院判处被告人Minh有期徒刑19年,被告人Trung有期徒刑20年。


同时,法院表示将建议当局考虑司法部领导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允许该事件长期发生,影响国家声誉的责任。


根据Tuoitr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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