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男子因贩毒被判终身监禁
(Baonghean.vn)——一名老挝男子仅仅因为贪图350万老挝基普(相当于1000万越南盾)的工资,将100包鸦片运过边境,就被判处终身监禁。
12月25日,河内高等法院对老挝籍被告人毕旺(Bi Vang,1992年出生,居住于老挝波里坎赛省康区乐措镇)因“非法运输毒品”罪名开庭审理上诉。
根据起诉书,2019年3月18日,一名老挝男子(来源和具体地址不明)带着一个黑色塑料袋来到Bi Vang的家中,声称里面装的是毒品。该男子雇佣Bi Vang将毒品通过乂安省Thanh Chuong县Thanh Thuy边境口岸运送给一名越南男子,并承诺支付350万老挝基普(相当于1000万越南盾)。Bi Vang同意了。
该男子得到比旺的电话号码后,表示将于3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将毒品带到位于义安省清章县清水口岸附近的沥青路上,届时会有人联系他并前来领取。比旺带着毒品,搭乘一名老挝男子的摩托车,前往波里坎赛省赛占蓬县南安村一带并在那里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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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Bi Vang在庭审中。图片:阮阳 |
3月22日早上6点左右,Bi Vang抄近路穿过Thanh Chuong县Thanh Thuy边境口岸运送毒品。当天上午11点,有人打电话通知Bi Vang会来接他运送毒品。随后,一辆载有三名越南男子的无牌汽车打开车门,Bi Vang上车运送毒品并收取款项。
当车辆行驶至46号国道Thanh Chuong县Thanh Thuy乡Km63+00时,车辆停在路边。Bi Vang将毒品包交给一名男子,正要收钱时,却看到乂安省边防警卫队,于是抢过毒品包跳下车准备逃跑,但被抓获,车上人员也逃之夭夭。缴获的证据包括100个粉色压缩包,共计1942.29克毒品。
一审中,乂安省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毕旺无期徒刑。考虑到被告人非法运输毒品的行为比“非法买卖毒品罪”的危险性小,被告人提起上诉,请求合议庭考虑减轻刑罚,以便被告人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
在上诉审中,比旺承认了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但考虑到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性质、行为及数量,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比旺终身监禁,是人正其罪,并非冤假错案。考虑到上诉情况,尽管被告人无前科,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有悔改表现,但其非法贩卖毒品入境数量巨大。
本次庭审中,被告人作了补充陈述,并揭发了毒贩,但缺乏核实依据。合议庭要求侦查机关对毕旺所揭发的毒贩身份予以澄清。
二审法院经审查情况后,没有采纳被告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对被告人比旺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