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男子因贩毒被判处终身监禁
(Baonghean.vn)——一名老挝男子仅仅因为贪图350万老挝基普(相当于1000万越南盾)的报酬,试图通过边境口岸运送100包鸦片,就被判处终身监禁。
12月25日,河内高等法院对毕旺(1992年出生,居住在老挝波利坎赛省坎科县乐绍镇)“非法运输毒品”罪名提起上诉。
根据起诉书,2019年3月18日,一名老挝男子(身份和具体住址不详)带着一个黑色塑料袋来到毕旺家中,声称里面是毒品。该男子雇佣毕旺将毒品经由义安省清章县清水口岸运送给一名越南男子,并承诺支付350万老挝基普(约合1000万越南盾)作为报酬。毕旺同意了。
这名男子拿到毕旺的电话号码后说,3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他会把毒品送到清水边境口岸(义安省清章县)附近的柏油路上,届时会有人联系毕旺并前来接收。毕旺拿了毒品包裹,搭乘一名老挝男子的摩托车前往波利坎赛省赛占蓬县南翁村附近,并在那里逗留。
![]() |
| 被告人毕旺在庭审中。照片:阮阳 |
3月22日早上6点左右,毕旺抄近路,从清章县清水口岸的小口径进入,准备运送货物。当天上午11点,有人打电话通知毕旺会来接他送货。随后,一辆没有车牌的汽车打开车门,车内有三名越南男子,毕旺上车后交付了毒品并收取了货款。
当车辆行驶至清章县清水乡46号国道63公里处时,停在了路边。毕旺将毒品包裹交给车内男子,正要收钱时,他看到了义安省边防警卫,于是抓起毒品包跳下车逃跑,但被警方抓获,车内人员逃脱。缴获的证据包括100个粉红色压缩包装的毒品,总重1942.29克。
一审中,义安省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毕旺无期徒刑。鉴于被告人非法运输毒品的行为比“非法贩卖毒品”的行为危害较小,被告人提起上诉,请求合议庭考虑减轻刑罚,以便其尽快与家人团聚。
在上诉听证会上,毕旺承认了检方指控的罪行。然而,鉴于被告人运输毒品的性质、行为和数量,合议庭认定一审判处被告人毕旺“非法贩毒”罪名成立,并判处其终身监禁,该判决正确,并无不公。考虑到上诉,尽管被告人此前并无犯罪记录,且已坦白认罪并表示悔改,但其非法向越南运输的毒品数量巨大。
在本案审理中,被告人作出了补充陈述并指认了毒贩,但这些陈述缺乏核实依据。法官小组要求调查机关对被告人毕旺指认的嫌疑人进行调查。
上诉法院在审查案情后,不接受被告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处被告毕旺“非法运输毒品”罪名成立的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