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男子因贩毒被判终身监禁

阮阳 December 25, 2019 16:29

(Baonghean.vn)——一名老挝男子仅仅因为贪图350万老挝基普(相当于1000万越南盾)的工资,将100包鸦片运过边境,就被判处终身监禁。

12月25日,河内高等法院对老挝籍被告人毕旺(Bi Vang,1992年出生,居住于老挝波里坎赛省康区乐索镇)涉嫌“非法运输毒品”罪名提起上诉。

根据起诉书,2019年3月18日,一名老挝男子(来源和具体地址不明)带着一个黑色塑料袋来到Bi Vang的家中,声称里面装的是毒品。该男子雇佣Bi Vang将毒品通过乂安省Thanh Chuong县Thanh Thuy口岸运送给一名越南男子,并承诺支付350万老挝基普(相当于1000万越南盾)。Bi Vang同意了。

该男子得到比旺的电话号码后,表示将于3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将毒品带到位于义安省清章县清水口岸附近的沥青路上,届时会有人联系他并前来领取。比旺带着毒品包裹,搭乘一名老挝男子的摩托车前往波里坎赛省赛占蓬县南安村一带并在那里停留。

被告人Bi Vang在庭审中。图片:阮阳

3月22日早上6点左右,Bi Vang抄近路穿过小口岸,前往Thanh Chuong县Thanh Thuy口岸运送毒品。当天上午1​​1点,有人打电话通知Bi Vang会来接他运送毒品。随后,一辆载有三名越南男子的无牌汽车打开车门,Bi Vang上车运送毒品并收取货款。

当车辆行驶至46号国道Thanh Chuong县Thanh Thuy乡Km63+00时,车辆停在路边。Bi Vang将毒品包交给该男子,正要收钱时,却看到乂安省边防警卫队,于是抢过毒品包跳下车准备逃跑,但被抓获,车上人员也逃之夭夭。缴获的证据包括100个粉色压缩包,共计1942.29克毒品。

一审中,乂安省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毕旺无期徒刑。考虑到被告人非法运输毒品的行为比“非法买卖毒品罪”的危险性小,被告人提起上诉,请求合议庭考虑减轻刑罚,以便被告人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

在二审听证会上,比旺承认了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但考虑到被告人运输毒品的性质、行为及数量,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比旺终身监禁,并无不公。考虑到被告人上诉时,虽然其无前科、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但其非法运输毒品入境数量巨大。

本次庭审中,被告人作了补充陈述,并检举了毒贩,但缺乏查证依据。合议庭要求侦查机关对毕旺检举的对象予以澄清。

二审法院经审查,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毕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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