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因反国家宣传罪被判一审判决
(Baonghean.vn)- 2012 年 9 月 26 日上午,在荣市,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 Dau Van Duong、Tran Huu Duc(均出生于 1988 年,居住于南丹县南禄乡)和 Chu Manh Son(出生于 1989 年,居住于安城县福清乡)进行上诉审理,他们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因“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而接受一审审判。
2011年5月,上述人员及其他在逃人员阮春金、黄德爱和郑文上在顺化市阮文黎(因反国家宣传被判刑,现因健康原因保释)的指使下,聚集在荣市兴平坊一处地点,商讨印制传单,呼吁选民抵制乂安省第十三届国会选举和各级人民议会。上述人员分头前往南丹、安城、演州和宜禄县散发了5000多份传单。侦查机关在发现并缴获上述传单后,立即立案侦查,逮捕了杨、德、山和冯四人,掌握了全部犯罪证据。其余人员已逃逸,目前正被警方追捕。
一审庭审中被告人合影——人民军报供图。
上诉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宣传”行为的审理正确、准确,符合法律规定。上诉法院依据《刑法》第88条第1款C项,维持对杜文阳(42个月监禁)、陈友德(39个月监禁)的原判;朱孟山(因表现悔罪并如实供述罪名)的刑期,应将其刑期从36个月减为30个月监禁。
法院对被告人的判决得到了在场人员和社会舆论的认同和支持。
黎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