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审查教师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教育培训部刚刚要求各大专院校和部属单位审查并报告其管理下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现行工资津贴制度的执行情况。
因此,关于工资津贴制度,建议报告和评估法规中关于以下方面的优势和局限性:管理对象各类工资津贴的津贴受益人、申请条件、福利水平和支付方式,包括:
![]() |
领导职务津贴;框架外工龄津贴;兼任领导职务津贴;区域津贴;
特别津贴;吸引力津贴;流动津贴;有毒和危险津贴;教师资历津贴;
专业津贴;专业责任津贴;工作责任津贴;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长期工作津贴;公共服务津贴;其他津贴(如有)......
关于向员工支付额外收入:建议报告和评估根据第43/2006/ND-CP号法令关于向员工支付额外收入的实施规定的利弊,该法令规定了公共服务单位在执行任务、组织机构、工资和财务方面享有自主权和自我责任权。
保证工资、工资津贴、预算报告的来源由国家财政预算决定;经费由国家规定从职业收入来源拨付。
教育培训部还要求各单位对有关科目、适用条件、福利水平、工资津贴发放方式、员工额外收入以及现行各行业、各职业之间额外工资系数的对应关系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并提出建议;提出建议的理由。
根据GD&T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