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 13 人因车辆没有牌照且账户中没有足够的资金在演州-白沃高速公路上行驶而被罚款。
自2月13日至今,演州—白沃高速公路已发生13起罚款案件。
公路铁路交通巡逻指挥部(交警总局)公路交通警察第四大队消息称,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提醒,目前,负责45号国道—宜山—演州—白沃段的公路交通警察第四大队已严厉查处在该路线行驶的无牌照车辆和账户资金不足车辆的情况。

自2月13日至今,该队在全线共查处违规行为20余起,其中,在演州至白沃高速公路查处了13起。
高速公路自动收费系统带来诸多显著优势,为交通参与者带来极大便利。因此,当车辆通过收费站时,如果发现没有安装收费标签或账户余额不足,就会造成交通拥堵和中断,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部门将继续加大收费站的警力部署,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阮金诗中校——公路交通警察第四大队队长——公路铁路交通巡逻指挥部(交通警察局)

根据第168/2024/ND-CP号法令第6条第4款规定,不符合不停车电子收费资格的车辆(无终端标签的车辆)进入收费站不停车电子收费专用车道,将被处以200万至3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在驾驶证上扣除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