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债务人泼汽油并烧死,被判入狱16年
(Baonghean.vn)——一审法院判处Quy有期徒刑16年,并要求其支付超过10亿越南盾的赔偿金。Quy上诉,要求减刑并减少罚款。然而,这位用汽油烧死债务人的男子的上诉被上诉法院驳回。
11月25日,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杀戮” 为 Dinh Khac Quy(生于 1992 年),居住在义安省荣市。
丁克贵(Dinh Khac Quy)和范玉S(Pham Ngoc S.,1994年出生,居住在荣市)是一家专门从事货物运输和配送公司的同事。2020年3月,S先生向丁克贵借了250万越南盾。经过多次催收,S先生承诺于2020年7月6日下午还清欠款。
7月6日下午1点左右,Quy开车带着弟弟S去打工的地方取钱,遇到S后,两人发生争执,被周围人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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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丁克贵。照片:陈武 |
Quy跑回车里,抓起那瓶汽油(他给母亲买的),扔向S.,并点燃了它。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在场的人根本没时间反应。
S先生被送往医院,身体受损68%。丁克贵被控“谋杀”。
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Quy有期徒刑16年,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要求的所有治疗费用、健康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0多亿越南盾。
随后,Quy 提出上诉,要求减少刑期和赔偿金额。
上诉庭上,被告人桂某坚持上诉。桂某声称自己在与受害人搏斗中受伤,请求法院对其伤势进行评估。被告人还请求法院考虑其犯罪动机,以便量刑适当。
到庭受害人请求维持对被告人的原判及赔偿金额,S先生称,事发至今,被告人仅赔偿其1800万越南盾。
经审理,上诉法院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丁克贵16年的有期徒刑,并裁定丁克贵必须向受害人赔偿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