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家企业参与减免税条件对话
(Baonghean.vn)——为支持企业充分享受税收政策,帮助企业减少困难,恢复生产,11月11日上午,越南工商会义安分会与宋林二路税务局协调组织了一场支持税收的在线对话。
越南工商总会义安分会、省税务局和省商业协会的领导代表在义安桥头主持了会议。宋林二号税务分局领导代表从雄原市宋林二号税务分局桥出席会议。
该地区近160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了此次对话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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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商总会义安分会、税务局、企业协会和省旅游协会代表出席了在越南工商总会义安桥(荣市)举行的对话会。图片:阮海 |
在对话会上,代表们越南越南工商会义安省表示,在新常态下,有很多新的规定,包括国会、政府的文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减免的指示以及商业支持因 Covid-19 而遇到困难。
尤其在年底是税务清算期,税务行业也出台了许多新的税务违规处罚规定的情况下,企业更需要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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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商会义安分会副会长陶氏金花女士致开幕词,明确阐述了举办税务对话会议的目的和意义。图片:阮海 |
会上,省税务局代表传达了第十五届国会常务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通过的第 406/NQ-UB TVQH15 号决议,其中涉及支持受 Covid-19 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人民的一系列解决方案。
根据信息内容介绍,代表性乂安税务局还应注意企业享受规定的必要和充分条件税收减免和支持其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必须拥有合理有效的发票记录时间,方可获得支持,且不会被罚款。收入状况或业务必须实际亏损,或无收入期间必须符合国会决议中关于免征或减征增值税或所得税的规定,方可获得支持;企业可以暂时以收入或所得来计算税款,但必须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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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税务局副局长何黎勇先生就根据406/NQ号决议开具享受减税减免政策的发票时应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图片:阮海 |
本着公开坦诚对话的精神,省税务局代表回答了有关第 406 号决议适用的许多问题以及有关因 Covid-19 而免税和减税的详细说明。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21年收入不超过2000亿越南盾且2021年收入与2019年收入相比有所减少的纳税人,减征2021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对2021年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县级地区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和个人,免征2021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生产经营活动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对货物和服务,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征增值税;对2020年发生亏损的企业和组织(包括附属单位和经营场所),免征2020年和2021年产生的税款欠缴、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滞纳金。
(第十五届政府第 406/NQ-UBTVQH 号决议,2020 年 12 月 19 日)
此外,在对话框架内,荣大学会计学院的讲师还根据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的政策,为企业提供了一些会计调整方面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