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持有毒品被判入狱18年
(Baonghean.vn)——10 月 28 日上午,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曹春寿(1968 年出生)非法持有毒品案,曹春寿家住荣市土宫坊。
1992年,高春寿因盗窃公民财物被广平省人民法院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1998年,高春寿因非法贩卖毒品被义安省人民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2002年,被告人高春寿因非法贩卖毒品被河静省人民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高春寿于2014年获得减刑并提前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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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宣寿在朝廷。 |
刑满释放后,曹春涛以开出租车为生。2016年5月30日晚11点40分左右,在荣市长氏坊武元贤街,机动警务队协同省警察局毒品犯罪侦查局拦截了一辆出租车,车牌号为37A-231.xx,司机为曹春涛。
警方在对曹宣涛进行检查时,在其裤兜里发现了3包合成毒品。在出租车后备箱里,一盒绿茶和一个电子秤里藏有10包冰毒。专案组对曹宣涛的逮捕做了记录。
调查中,Tho供认,2016年5月30日晚11点左右,他驾驶出租车离开荣市火车站时,一名年轻男子(身份不明)乘出租车前往Dang Thai Mai街。到达目的地后,该男子将一盒茶叶放在汽车后备箱,并给了Tho 3个塑料袋,Tho把塑料袋放在自己的口袋里。这名乘客下车后,告诉Tho等30分钟后再回来。年轻人离开后,Tho开车返回汽车旅馆。当他转身去接年轻人时,被警方发现并逮捕。
从曹宣涛身上和车辆中缴获的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255克。考虑到曹宣涛的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审判小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曹宣涛18年有期徒刑。
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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