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两名店主因故意违反临时关闭令被处以重罚
(Baonghean.vn)——尽管下达了暂时关闭令,但演州省一家床上用品商店的老板仍被罚款 1000 万越南盾;南丹省一家电子产品商店的老板被罚款 750 万越南盾。
2020 年 4 月 6 日,演州县人民委员会签发了第 1139/QD-XPHC 号决定,对演祺乡第 7 村床上用品、枕头和床垫企业主 Tr.Th.B 女士进行行政处罚,原因是其“未遵守为预防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而暂停非必要服务企业营业活动的规定”,此举符合越南政府总理 2020 年 3 月 31 日第 16/CT-TTg 号指示的规定。
此前,该商户虽经多次提醒,并签署了《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措施的承诺书》(承诺暂时关闭、暂停经营),但仍持续违规。
![]() |
该商家老板已被当局罚款。图片:演州区警察局 |
根据政府总理2013年11月14日第176/2013/ND-CP号令第11条第4款c点的规定“不执行关于采取临时停止公共场所营业和服务活动以预防和抗击疫情的措施的决定”将被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由于该场所经多次提醒仍不遵守规定,当局加重情节,适用了处罚框架的最高处罚,对该场所业主处以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要求该商店按规定关闭。
这是演州县首例因“未遵守非必要服务场所暂停营业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
同样在 4 月 6 日,南丹区当局还对一家电子企业处以 750 万越南盾的罚款,原因是该企业违反了总理第 16 号指示。
![]() |
南丹县(Nam Dan)对位于南北山村(Nam Bac Son)的一家电子产品商店开张营业处以罚款。图片:P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