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租户将不再需要向房东支付高额电费。
只需两天,数百万租户和寄宿生将不再需要向房东支付高于国家规定的零售电价两到三倍的电费。这对数百万目前难以向房东支付电费的租户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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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奈省边和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指导客户如何计算新的电费。 |
10月26日,工贸部第25/2018/TT-BCT号通知将正式生效,该通知对原第16号通知中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规范了电价的执行情况。这被认为是一项旨在帮助租房者大幅降低电费成本的新政策。
电价差异太大
目前,胡志明市寄宿公寓的平均电价约为每千瓦时3500至4500越南盾,河内为每千瓦时4000至5000越南盾;芹苴、岘港等其他城市也为每千瓦时3000至3500越南盾。该电价由房屋或房间的房东收取,包含电费、损耗费、照明费和共用电费。
“我和丈夫每月用电约150度,房东的电费是每度4000越南盾,也就是60万越南盾。而如果按正常电价,我每月只需花费27万多越南盾。”黎静先生(31岁,家住河内市黄梅郡丁公坊)说道。
同样,租房居住于胡志明市第十二郡的阮廷山先生(34岁)和他的妻子说:“我们家使用1台冰箱、2台风扇、1台电视、3盏节能灯、1个电饭煲、1台笔记本电脑,但每月耗电200-250度电。按照支付给房东的电费3500越南盾/度计算,我们每月要支付70万-87.5万越南盾。”
![]() 租户必须支付远高于当前电力零售价的电费。 |
像丁先生和孙先生这样的住户缴纳的电费是很常见的,这个价格比规定的家庭用电零售价要高得多。
具体来说,目前居民用电零售价分为6个档次。第1档:0-50千瓦时,每千瓦时1549越南盾;第2档:51-100千瓦时,每千瓦时1600越南盾;第3档:101-200千瓦时,每千瓦时1858越南盾;第4档:201-300千瓦时,每千瓦时2340越南盾;第5档:301-400千瓦时,每千瓦时2615越南盾;第6档:401千瓦时及以上,每千瓦时2701越南盾。这意味着,用电量越高,每个档次的电价就越高。
电费如何计算?
回复光伏对于25号文的新点,越南电力集团(EVN)代表表示,首先是修改“向学生和工人出租房屋的情况(承租人不是家庭)。
因此,如果房屋租赁期少于12个月,且房东未完整申报用电人数,则将按第三步规定的零售电价(第三步:101-200千瓦时,零售电价为1858越南盾/千瓦时+增值税)计算电表计量的全部用电量。如果租户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12个月或以上,且拥有临时居住证,则房东将直接签署购电合同,或由租户代表签署购电合同(房东承诺支付电费),并像普通家庭客户一样支付电费。
特别是,对于租户众多但并非来自同一家庭的寄宿公寓,仍然有一种新的计算方法,被认为对租户和房东都有利。在这种情况下,房东需要完整申报用电人数,然后电力销售商负责根据临时居住确认文件向房东提供配额。
每4个人算1个用电家庭,也就是说,1个人算作标准的1/4,2个人算作标准的1/2,3个人算作标准的3/4。
![]() 根据25号文,新的电费计算方式将使租户和房东受益。 |
例如,某房东有 3 间房间出租,10 名租客,被分配到 2.5 户家庭的用电限额,假设整栋公寓每月总用电量为 550 千瓦时,则房东须缴纳的电费将按以下方式计算: 第一个 125 千瓦时(1 级):50 千瓦时 x 2.5 户 x 1,549 越南盾/千瓦时 = 193,625 越南盾; 下一个 125 千瓦时(2 级):50 千瓦时 x 2.5 户 x 1,600 越南盾/千瓦时 = 200,000 越南盾; 下一个 250 千瓦时(3 级):100 千瓦时 x 2.5 户 x 1,858 越南盾/千瓦时 = 464,500 越南盾;接下来的50千瓦时(4级):50千瓦时 x 2,340越南盾/千瓦时 = 117,000越南盾。总计 = 975,125越南盾 + 增值税 = 1,072,637越南盾。
例如,某租户每间房住 4 人(相当于 1 户),每月用电 250kWh,则计算方式如下:0 - 50kWh 范围内的 50kWh(1 级)x 1,549 越南盾/kWh = 77,450 越南盾;51 - 100kWh 范围内的 50kWh(2 级)x 1,600 越南盾/kWh = 80,000 越南盾;101 - 200kWh 范围内的 100kWh(3 级)x 1,858 越南盾/kWh = 185,800;201 - 300kWh 范围内的 50kWh(4 级)x 2,340 越南盾/kWh = 117,000 越南盾。该房间向房东支付的租金总额为 460,250 + 增值税 = 506,275 越南盾,租金为 250kWh。
这种计算方式对租客和房东都有利。因为如果房东只计算一个总电表(1个费率),按高费率计算的电量会很大,费用也会很高。如果房东申报的人数需要按多个费率计算,那么电量会按照每个费率从低到高进行分配和计算。
担心租金“上涨”
电力监管局局长阮英俊先生确认:“根据第25号通知,租户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正确电价。”
然而,实际上,租户对新的电价规定仍心存疑虑。房东也必须谨慎考量,以免遭受损失。
家住胡志明市平新区的陈翠美女士说:“刚听说电费要下调,还没来得及高兴,昨天房东就宣布房租要涨30万越南盾/月,理由是为了补偿电费。从10月26日起,电费从4000越南盾下调了。全宿舍的人都惊呆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目前,My女士每月房费为220万越南盾,电费为60万至70万越南盾。即使她通过执行25号通知,电费在规定价格的基础上降低了一半,但房费却上涨了30万越南盾,这意味着她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为使第25号通告切实发挥作用,工贸部和EVN目前正在指示工贸部和电力公司宣传第25号通告的新要点,并在媒体上广泛发布。
据EVN报道,截至2018年9月30日,EVN已检查了超过17.7万家寄宿公寓,并与15.7万家寄宿公寓业主签署了按正确价格收取电费的承诺。第25号通知生效后,EVN将继续审查并配合国家管理机构对违规收费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罚。
附加制裁 25号文第一条第六款增加了对出租人错误申报租客人数,或租客搬出后出租人未申报享受高于实际用电量额度的情况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电力销售方有权根据工贸部2013年10月31日第27/2013/TT-BCT号关于电力活动和用电检查以及解决购售电合同纠纷的通知规定,要求赔偿并处以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