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次犯罪前科,运输“白色死亡”者被判入狱 20 年

May 9, 2016 12:37

(Baonghean.vn)- 郑玉东曾因两次盗窃和一次敲诈勒索被判刑,但至今仍未获赦免,他并没有以此为戒,改过自新。他懒惰且染上毒瘾,于是便贩卖毒品换取海洛因吸食。

5月9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非法运输毒品案,被告人郑玉东(1979年出生,居住于清化省寿春县春明乡)。

2015年12月25日凌晨3点,在祥阳省安化乡48C国道,省公安局毒品犯罪侦查警察局与交通巡逻1-48队配合,当场抓获了正在非法运输2包冰毒和合成毒品的郑玉东。

Cứ mỗi lần thấy ống kính lia về phía mình, Trịnh Ngọc Đồng lại lấy tay che mặt
每当看到摄像机镜头对着自己时,郑玉东就会用手捂住脸。

省警察局刑事技术部门的结论认定,郑玉东运输的冰毒数量为甲基苯丙胺22.24克和海洛因254.11克。

庭审中,郑玉东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上述毒品属于杜仲雄(居住于清化省寿春县寿立乡)的犯罪嫌疑人,杜仲雄托郑玉东保管毒品,并给了郑玉东一些海洛因(郑玉东是一名吸毒者,简称PV)。

此前,2006年12月4日,郑玉东因盗窃罪被槟椥省琼桐县人民法院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2009年7月22日,郑玉东因同一罪名被清化省寿春县人民法院判处15个月有期徒刑。2011年11月15日,郑玉东因敲诈勒索罪被寿春县人民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在洗清前科之前,郑玉东因非法运输上述毒品被捕。

合议庭认定,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起诉郑玉东,人正其罪。合议庭综合考虑了郑玉东的加重情节和减轻情节,以上述罪名判处郑玉东有期徒刑20年。关于杜忠雄一案,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继续调查,收集证据,并将于稍后处理。

阮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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