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女子伪造房产证典当5亿
11月17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黎氏美和(31岁,来自槟椥市)因“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和文件罪”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合议庭经审议后,判处被告人黎氏美和有期徒刑10个月。
被告人 Hoa 于 11 月 17 日出庭受审。 |
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潘氏端庄与阮氏心因购买土地而相识。2012年4月,端庄与阮氏心商议伪造文件进行抵押以获取资金支配,阮氏心同意了。
为此,Trang 复印了她家的户口簿,交给 Tam 伪造户口簿。2012 年 4 月 4 日,Tam 伪造了一份位于胡志明市新富郡西城街的一处房产的档案。档案中的所有文件都属于 Ngo Thi Phuong Linh(背景不明)的名下。
2012年4月左右,当Trang得知Ngo Tuong Nguyen先生同意典当房地产文件后,她委托经纪人将上述伪造文件抵押,借款5亿越南盾。为此,Trang和Tam与Le Thi My Hoa见面,并请她假扮房主Ngo Phuong Linh进行典当,金额为1000万越南盾。
为了办理抵押贷款,Tam让Hoa准备一张2x3厘米的照片,而Trang则拿出一张写有Linh名字的身份证,交给Tam,让他把Hoa的照片贴上去。一切办妥后,2012年4月10日,他们一行人前往一家餐馆办理贷款,但在谈判过程中,他们被Tan Phu区警方记录了下来。
鉴于事件严重性,2012年10月5日,新富县警方决定对何某提起诉讼,并对其提起刑事诉讼,并对其发出临时拘留令。然而,当时何某已离开住所,未报案,因此侦查机关于2013年1月4日对其发出通缉令。两个多月后,何某被捕。
经有关部门核实,新富县并无该房屋,且房主姓名并非上述记录中所述的吴方灵姓氏。鉴定结果还显示,记录中的所有签名和印章均为伪造。
就本案而言,潘氏端庄除实施上述犯罪行为外,还在其他案件中实施了多起类似犯罪行为。同时,被告人邓黄心在逃,已被侦查机关通缉。
据Info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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