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管理70年:持续创造价值,肯定地位和角色
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越南共产党和越南国家始终坚持“全民族不分种族、性别、阶级、宗教,团结一致”。这一始终如一的观点,在越南民主共和国(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46年)中得到了明确阐述。

抗法战争结束后,我国暂时分裂为东西南北,宗教活动形势复杂多变,难以预测。1955年6月14日,胡志明主席签署第234/SL号法令,颁布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宗教政策。
随后,1955年8月2日,政府总理颁布了第566/TTg号令,决定在总理办公厅设立宗教事务委员会(即现政府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前身),其职责是“研究贯彻落实政府宗教政策和路线的方案,协助政府总理与中央各部门协调,监督、指导和督促地方落实政府宗教政策,并与宗教组织进行联系”。这一事件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构中宗教管理部门(QLNN)的诞生。随后,政府总理在2005年5月27日颁布的第445/QD-TTg号决定中,规定每年8月2日为“宗教管理部门传统日”。这一事件明确肯定了国家宗教管理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同时,也给全国广大公务员、公职人员以及从事此项特殊工作的工作者带来巨大的精神鼓舞。
顺应这一历史潮流,在义安省,国家对宗教的管理体制也逐步形成和发展。根据政府第566/ND-TTg号法令,根据当地宗教活动的实际,省委、省行政委员会(现为人民委员会)部署了多项与宗教工作和国家对宗教的管理相关的活动。成立了省委宗教民运委员会、宗教民族委员会、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等党委、政府的咨询机构。
面对国家对宗教管理日益增长的要求,1992年7月27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第1314/QD-UB号决定,在省人民委员会下设政府宗教委员会;其次,为落实政府2004年1月12日第22/2004/ND-CP号关于完善各级人民委员会宗教工作机构的议定、内务部第25/2004/TT-BNV号通知、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2004年8月4日第86/TB-TU号通知,省人民委员会于2004年9月27日颁发第100/QD-UB号决定,明确规定了省、县、市、镇、公社、坊、镇宗教委员会的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这些宗教委员会拥有大量天主教徒,承担着对全省宗教进行国家管理的职能,是协调各部门宗教工作和宗教组织的联络点。因此,省宗教委员会是厅级机关;信教群众较多的地区、市设立宗教办公室,对落实国家宗教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自2008年6月起,根据政府2008年2月4日第13/ND-CP号令和2008年3月4日第14/ND-CP号令关于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关和县(旧)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关组织结构的规定,省宗教委员会并入内务部,成为内务部下属的一个司,宗教司并入县(旧)人民委员会内务部。继续贯彻落实对中央政治局组织机构进行改组和精简的方针,2025年3月18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关于在少数民族和宗教局下设宗教委员会的第779/QD-UBND号决定。
70年的征程,是一段伴随着民族历史风雨的漫长征程。尽管组织架构和机构经历了多次变革,但一代又一代义安省宗教管理干部始终坚持不懈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成为党和国家联系宗教、信教群众的坚实桥梁。许多宗教管理方面的建议和实践活动都得到了坚决、及时和有效的实施,既满足了宗教活动的需要,保障了信仰自由,发挥了宗教组织在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又依法严格管理宗教活动,弘扬了“宗教、民族、社会主义”的精神。
正因如此,在整个革命进程中,宗教组织始终与民族同在。在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中,宗教人士为抗战贡献了人力和物力,许多宗教地区的年轻人踊跃参军,组建地方民兵组织,参与运输,为南方抗击美军提供援军。许多宗教场所和天主教家庭成为集会场所、学习班、战士居住地、伤员救治和照料场所以及爱国儿童的庇护所。许多宗教界人士的典型代表,如陈文创神父、王廷爱神父、胡德焕神父、范廷厚神父和释念修女……
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涌现出许多新的宗教人士模范,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创造了独特的文化特色;团结起来,建设社区的文化生活;参与政府建设;维护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

义安省是D很早就有很多呃 吨呃外来宗教呃 儒教、佛教、基督教……在历史的长河中一个文化,义安人民D宗教生活呃宗教丰富,D哦主要宗教有佛教和天主教,信徒人数达47万余人。D噢,佛教徒、达官贵人、官员占全省人口的12.71%以上。。 C宗教场所遍布 82/130 个市镇、区呃到目前为止,已有超过 30 万人生活在 363 个教区教堂、修会和宗教(占全国总人口的 15 个教区、123 个教区、240 个修会和 3 个合法宗教团体)中。26个宗教团体义安省共有 100 所佛教寺庙,由荣市教区领导,有 2 名主教和 232 名神父。 历史悠久D嘿。2011 年,越南义安省佛教僧伽是的自成立以来,该教会已有约 17 万名佛教徒,居住在 76 座佛塔和 1 个佛教祈祷大厅,由 110 名僧侣、尼姑和牧师指导。 此外,还有一些新教徒、新宗教现象如:法轮功、圣母教会、Dieu Am Dharma、与胡志明主席有关的精神信仰...... |
通过管理工作,各级宗教咨询机构密切跟踪地方,掌握基层情况,向党委和当局提出并建议及时出台政策、法律文件,为国家对宗教的管理高效化创造条件。一方面,及时解决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合理需求和诉求,如:分设和新建53个堂区和57个天主教堂区;成立该省越南佛教僧伽;恢复和新建76座佛塔和1座佛寺;97%的宗教场所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25项宗教工程获得建筑许可证……圣年、圣诞节、复活节、佛诞、盂兰盆节、省佛教徒代表大会等宗教庆典活动受到各级当局的特别关注,成为全社会喜闻乐见的文化盛事。
响应省政府和祖国阵线的倡议,义安省宗教组织积极为慈善事业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仅在过去5年里,教友们就配合地方政府参与了许多活动,例如修建和修复烈士陵园,支持建造数千座感恩之家和团结之家;支持数万个工作日、数十吨大米以及许多其他物资和物品,总价值达24.372万亿越南盾……;该省佛教僧伽捐资2600多亿越南盾,修建了200多座团结屋、5座桥梁、5所学校,颁发了1000多个奖学金;数百万碗爱心粥,每年捐献1000多单位血液;动员僧尼、佛教徒为扶贫基金、鼓励学习、鼓励人才、感恩等基金捐款......在全民大团结中创造了强大的变革。
此外,还开展了许多支持宗教对外工作的活动,例如:接待并与欧盟政治参赞代表团、梵蒂冈驻越南首任常驻代表马列克·扎列夫斯基大主教代表团等进行会谈;支持越南佛教僧伽省执行委员会与老挝川圹省佛教僧伽执行委员会举行友好会谈并签署协议……从而向国际社会提供有关乂安省宗教状况的信息,以便了解和支持对外工作。

宗教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特殊领域,对国家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很高、很全面的要求……他们除了全面执行法律规定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坚定的政治意志和广博的知识,不仅要能够与宗教组织和个人对话和沟通,还要能够与宗教信徒和信教群众对话和沟通。与其他行业和职业相比,从事宗教管理工作的官员必须投入更多的时间在工作上,因为宗教活动通常在节假日、元旦以及非工作时间举行。
在国际一体化日益深入和地方两级政府运作的背景下,国家宗教管理面临着新的要求。前进的道路是辉煌的,但也充满艰辛、困难和压力。在这条道路上,始终需要信仰的火焰、激情、热情、毅力和默默奉献,为社会创造可持续的价值。
70年——一段令人骄傲的历程。乂安省国家宗教管理部门全体人员将继续努力,成为党委、政府、人民与宗教教会、天主教徒、僧尼和佛教徒群体之间良好关系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发挥宗教组织在全省乃至全国共同发展中的作用。乂安省国家宗教管理部门一贯并将继续巩固其在政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为巩固全民族大团结、迈入国家发展新时代做出贡献。